# ENG-1100053 已截止

口腔醫學部擴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高雄榮民總醫院 公告日:110/08/19 截止日:110/09/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389,873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0/09/08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曾淑青
聯絡電話 (07)3422121#75440
機關代碼 3.32.82
單位名稱 工務室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聯絡人 曾淑青
聯絡電話 (07)3422121#75440
傳真號碼 (07)346804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8/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高雄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高雄榮民總醫院工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800元至本院出納組繳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9/08 09:00
開標時間 110/09/08 10:00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高雄榮民總醫院工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高雄榮民總醫院工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其餘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1) 建築師事務所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之登記或設立證明(2) 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二)與廠商履約能力有關者:廠商信用之證明。 (三)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另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各款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總工程預算444萬元,包括規劃費、設計費、監造費、本院所需工程管理費、承包商辦理工程之各項利息、保險費等費用。 本案需視實際設計內容依有關法令規定申請變更使用執照、建築物室內裝修許可、建築物室內裝修合格證等必要文件。 本案履約範圍,投標廠商應自行前往勘查,並詳細閱覽招標文件,如有疑義可向本機關承辦人查詢。聯絡電話:(07)3422121分機75440。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親自領取: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本院工務室洽領. 工本費新台幣800元. 二、郵購領取:請書妥收件人及地址,以郵政匯票(受款人:高雄榮民總醫院)或郵政現金袋付款共計新台幣1000元,掛號郵寄至本院工務室索領,信封上請註明(函領〔口腔醫學部擴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標單)並注意郵寄往返時間提早作業. 三、電子領標新台幣1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辦理.網址http://www.pcc.gov.tw/ ﹝其他﹞: 一、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應於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向本院請求釋疑,逾期不予受理.其他相關事項另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二、電子領標者,請勿複製招標文件供他人使用,以免造成損失.投標時請繳驗標案「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放入證件封內) 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若發現序號重複之「電子憑據」,以先投標者為有效,後投標者視為無效. 三、電子領標者投標時,標封外部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9/0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曾淑青
聯絡電話
(07)3422121#75440
機關代碼
3.32.82
單位名稱
工務室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聯絡人
曾淑青
聯絡電話
(07)3422121#75440
傳真號碼
(07)346804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8/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高雄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高雄榮民總醫院工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800元至本院出納組繳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9/08 09:00
開標時間
110/09/08 10:00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高雄榮民總醫院工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高雄榮民總醫院工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其餘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1) 建築師事務所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之登記或設立證明(2) 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二)與廠商履約能力有關者:廠商信用之證明。 (三)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另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各款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總工程預算444萬元,包括規劃費、設計費、監造費、本院所需工程管理費、承包商辦理工程之各項利息、保險費等費用。 本案需視實際設計內容依有關法令規定申請變更使用執照、建築物室內裝修許可、建築物室內裝修合格證等必要文件。 本案履約範圍,投標廠商應自行前往勘查,並詳細閱覽招標文件,如有疑義可向本機關承辦人查詢。聯絡電話:(07)3422121分機75440。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親自領取: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本院工務室洽領. 工本費新台幣800元. 二、郵購領取:請書妥收件人及地址,以郵政匯票(受款人:高雄榮民總醫院)或郵政現金袋付款共計新台幣1000元,掛號郵寄至本院工務室索領,信封上請註明(函領〔口腔醫學部擴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標單)並注意郵寄往返時間提早作業. 三、電子領標新台幣1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辦理.網址http://www.pcc.gov.tw/ ﹝其他﹞: 一、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應於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向本院請求釋疑,逾期不予受理.其他相關事項另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二、電子領標者,請勿複製招標文件供他人使用,以免造成損失.投標時請繳驗標案「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放入證件封內) 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若發現序號重複之「電子憑據」,以先投標者為有效,後投標者視為無效. 三、電子領標者投標時,標封外部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9/0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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