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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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8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高雄榮民總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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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3.32.8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柏瑎 |
| 聯絡電話 | (07)3422121#5410 |
| 機關地址 |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
| 傳真號碼 | (07)346804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9/1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0元 |
| 總計 | 2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輔導會高雄榮民總醫院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門診大樓五樓工務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工本費600元至本院出納組繳交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8/09/24 09:00 |
| 開標時間 | 108/09/24 10:00 |
| 開標地點 |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門診大樓五樓工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15萬元整(抬頭:高雄榮民總醫院)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門診大樓五樓工務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招標文件。109年12月31日止或估驗達契約總價時。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凡在主管官署登記並營業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領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登記證、本年度公會會員證 開標當日為準之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廠商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詳細說明請參閱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記錄者,依證據處理。 二、廠商若為丙等營造業,得採置專任工程人員或委託建築師或技師執行綜理施工管理,並簽章負責專任工程人員應辦理之工作,另於開工時將人員資料送機關備查,所有費用皆由廠商自行支付。 三、另開工前廠商應依契約提送工地負責人之資格及勞保證明為投標廠商之員工者等資料,報請機關查核;並須聘有合格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主管或中華民國98年1月8日前經勞工安全管理師、勞工衛生管理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訓練合格領有結業證書者。逾兩年者,應再取得最近兩年至少6小時在職訓練證明書,並持有勞保證明為投標廠商之員工者。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親自領取: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本院工務室洽領. 工本費新台幣600元. 二、郵購領取:請書妥收件人及地址,以郵政匯票(受款人:高雄榮民總醫院)或郵政現金袋付款共計新台幣1000元,掛號郵寄至本院工務室索領,信封上請註明(函領109年宿舍區維修開口契約標單)並注意郵寄往返時間提早作業. 三、電子領標新台幣2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辦理.網址http://www.pcc.gov.tw/ 四、每家廠商一次最多以購領1份為限。 ﹝其他﹞: 一、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應於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向本院請求釋疑,逾期不予受理.其他相關事項另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二、電子領標者,請勿複製招標文件供他人使用,以免造成損失.投標時請繳驗標案「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放入證件封內) 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若發現序號重複之「電子憑據」,以先投標者為有效,後投標者視為無效. 三、電子領標者投標時,自備標封、標單封、證件封等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榮民總醫院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9/24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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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高雄榮民總醫院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