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8年05月01日至110年4月30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具廢水處理有關之營業項目)。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押標金票據或繳納證明(無或不足,或非以公司名義繳納者為不合格)。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代理出席授權書。
(六)勞工安全衛生切結書、無欠繳勞、健保費用切結書、查詢押標金及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瞭解法令與確實遵守切結書。
(七)具有廢水處理廠SBR.CASS系統保養維修二年(含)以上實績經驗(須檢附相關證明,並列入資格審查)。
(八)保養維修工程人員需具有丙種以上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電工、電機、儀表控制能力及PLC程式專業技術等相關證照及維修經驗(均須檢附相關證明,並列入資格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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