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PH-HR01 已決標公告

中藥藥品供應合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科達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68,802
原始預算
$ 988,576
底價金額
$ 970,000
決標折數
99.8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機關代碼 3.32.82.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52 - 醫藥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雅民
聯絡電話 (06)3125101#1911
機關代碼 3.32.82.2
單位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機關地址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聯絡人 黃雅民
聯絡電話 (06)3125101#1911
傳真號碼 (06)312901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11 17:00
開標時間 106/01/12 15:00
開標地點 本院醫療大樓三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萬5千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6年4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 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2.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之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第1項至第10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4.具結書。 5.委託代理出席授權書。 6.領有藥商許可執照之中藥製造業或中藥販賣業販賣GMP 之藥品者。 7.招標品項之藥品許可證(請依招標品項項次排序) 8.符合GMP藥廠證明文件 9.民國100年起(近五年)區域教學醫院(含)以上銷售發票或合 約。 10.藥品型錄(含牌價)。 11.押標金繳納證明(票據、收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32.82.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雅民
聯絡電話
(06)3125101#1911
機關代碼
3.32.82.2
單位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機關地址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聯絡人
黃雅民
聯絡電話
(06)3125101#1911
傳真號碼
(06)312901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11 17:00
開標時間
106/01/12 15:00
開標地點
本院醫療大樓三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萬5千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6年4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 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2.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之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第1項至第10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4.具結書。 5.委託代理出席授權書。 6.領有藥商許可執照之中藥製造業或中藥販賣業販賣GMP 之藥品者。 7.招標品項之藥品許可證(請依招標品項項次排序) 8.符合GMP藥廠證明文件 9.民國100年起(近五年)區域教學醫院(含)以上銷售發票或合 約。 10.藥品型錄(含牌價)。 11.押標金繳納證明(票據、收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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