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提升廢水處理量至可處理每日2,800噸(第三醫療大樓完工後污水場預計每日進流廢水量),可負荷日間高峰小時進水量。
2.臺中榮民總醫院污水場設計放流水質須符合「放流水標準」。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本院出納組繳納工本費200元後,憑據至工務室領取招標文件一份。
開標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行政大樓6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行政大樓一樓總收發室)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次日起進行細部設計,並於30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細部設計經機關審查核可次日起210日曆天內完成備料、安裝、測試及設備竣工檢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商所營項目中需含有「廢(污)水處理業(代碼:J101060)」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代碼:E103101)」,並檢具相關證明以供查驗。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