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榮民總醫院埔里分院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500元,至機關出納組繳款後憑收據洽秘書室領取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榮民總醫院埔里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埔里分院421專戶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基本資格(二擇一):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具備與本案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包括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管理顧問業(I103060)、其他顧問服務業(I109990)、管理系統驗證業(IZ09010)、產業育成業(J202010)、其他顧問服務業(I199990)】。如公司登記或廠商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係合法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依法登記開業並得執行業務之工業安全技師、工礦衛生技師或職業衛生技師(應檢具技師證書、技師執業執照、技師公會會員證)。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廠商履約能力證明文件:輔導團隊專案主持人需為該單位之正職人員(檢附勞保證明)並符合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七條之具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證照或資格者(檢附證照或證明文件)或職業安全(衛生)技師,並備有法定效期內之回訓記錄;及具有CNS / ISO 45001主任稽核員證書(IRCA)。
(五)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評審會議時間:109年10月5日14時,地點:本院醫療大樓2樓會議室。
二、價格標(議價):109年10月5日完成評審會議後接續辦理,地點:本院醫療大樓2樓會議室。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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