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70,000,000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廠商提供機關最合適的設計與規劃成果,並藉由該設計與規劃成果,使鹿滿長照大樓能如期如質完工,其所交付之施工成果具有合理、合法、正常之品質。
2.所有履約標的除應具備妥善、堪用、耐用、安全及美觀外,並可持續發揮應有之功能或效能。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世賢路二段6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於上班時間(法定假日不辦領標)先至本院門診大樓三樓出納組繳納投標文件工本費(200元),憑收據至本院門診大樓三樓秘書室領取。
開標地點
嘉義市世賢路二段600號(本院門診大樓三樓第三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世賢路二段600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甲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及及建築師事務所或綜合性工程顧問公司或具資格之異業共同投標。
(二)投標組合:
1.單獨投標:廠商符合上列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2.異業共同投標: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異業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家數以5家為上限。不論投標廠商組成為何,均以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
(三)應檢附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應檢附)
(1)E101011甲等綜合營造業:
①承攬工程手冊。
②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③甲等綜合營造業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2)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①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②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3)E601010甲級電器承裝業:
①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②甲級電器承裝業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4)E602011甲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
①有效期限內開業證書。
②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3.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廠商投標前應詳閱本次招標公告及所有招標文件以獲得完整招標資訊,仔細評估以決定是否要投標。若對各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廠商應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第1項及招標文件規定,向本機關請求釋疑。
2.承上,廠商如未依法提出釋疑,在正式投標後視同接受本案招標公告資訊及招標文件內容。
3.廠商於投標前得自行至機關履約場地實施現場勘查,並詢問機關人員與履約有關之事項,以確保能有充分評估及完整成本考量;另藉由現場勘查以瞭解契約範圍環境特性,諸如配合行政作業及其他與估價有關之資訊。
4.廠商得依據本案各項招標文件所列事項實施現場勘查,若評估上有疑義,或認為有窒礙難行之問題時,可向機關人員或PCM詢問。
5.本案招標文件之一切規定得互為補充,如仍有不明確之處,應依公平合理原則解釋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