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8712121#2037/7343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期滿機關得視需求及廠商履約情形決定續約,最多續約2次,每次期限1年,預算金額為新臺幣65,457,498元整(1年),後續擴充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30,914,996元整(2年),全案採購金額為新台幣261,829,992元整(4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動力中心大樓五樓工務室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2/22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控管本案履約品質,規定繳納押標金,已簽奉核准。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控管本案履約品質,規定繳納履約保證金,已簽奉核准。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動力中心大樓五樓工務室
履約期限
自113年01月0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冷凍空調工程業(代碼:E602011)。
二、基本資格: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併請附上登記執照影本)。
(2)納稅之證明文件。
(3)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團體之證明:需檢附會員證書影本。
三、特定資格:
(1)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廠商應提供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醫學中心等級醫院之空調及鍋爐蒸氣系統操作維護保養相關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5,20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台幣1億3千萬元,並應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結算驗收證明書等相關佐證資料。
(2) 具有相當人力者:
廠商應提供38名(約契約人數一半)以上人員名單為「預估駐地人員名單」,其中至少包含主任1名、領班3名、組長3名、鍋爐技術員6名、技術員21名。主任、領班及組長應符合契約規定之學、經歷或證照等基本資格條件(詳契約補充規定附表1),鍋爐技術員應具備鍋爐乙級(含以上)操作或技術士證照,技術員中具備冷凍空調技術士證照者至少5名。預估駐地人員應為廠商編制人員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在職證明、勞健保證明等),如屬預估編制人員者須提供意向書等相關佐證資料。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1)有關技術、規範及工作內容等問題,請洽工務室游以成先生,電話:02-28757343。
(2)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電話02-28757007。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