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第二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新竹分院408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詳如投標須知第64點
(二)基本資格:具與本案採購標的相關之業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依法登記合格廠商相關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營業項目需與本案相關者。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得作為證明文件用。)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完稅證明:最近一期繳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若對履約內容或規格有疑問者,請於機關上班日洽詢聯絡人:
藥劑科 張正芸藥師,電話03-5962134,分機241。
2.投標文件請於投標須知規定之期限截止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收發室(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
3.請考量開標及郵遞時間,如逾投標截止期限或因延誤投標時效,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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