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1/09/02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
|---|---|
| 機關代碼 | 3.32.80.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3 - 資料處理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吳惠敏 |
| 聯絡電話 | (03)5962134#116 |
| 機關地址 | 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 |
| 傳真號碼 | (03)595871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是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 | 1,906,067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機關保留後續擴充權利, (1)擴充期限:自原契約期滿次日起1年。 (2)擴充金額:金額不逾原預算金額範圍內。 (3)擴充條件:廠商無違反契約規定情形且經雙方合意,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本案之後續擴充。原契約既有之項目,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若有新增項目,則就該項目辦理議價 (若有單價者,則含單價 及內容)。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09/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09/08 15:00 |
| 開標時間 | 110/09/09 10:00 |
| 開標地點 | 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 110,000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新竹分院408專戶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次日起1年。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第六四點及廠商資格審查表內容。 二、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皆具有「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及「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者。 2.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其他應檢附之證明: (1)通過第三方驗證機構之ISO 27001:2013資訊安全管理系統有關軟體維運之稽核並領有證書;提供近1年由第三方驗證機構驗證之稽核報告以資證明證書有效性。 (2)檢附本案IBM主機之原廠(IBM原廠)所開立之下列相關證明影本之一: (2-1)原廠代理證明。(2-2)原廠經銷授權證明。(2-3)原廠連帶履約保證證明。 (3)提供本案資料庫及資訊安全管理之人員證書: (3-1)OCP證書(Oracle Database 11g Administrator Certified Professional) 。 (3-2)IRCA認證之資訊安全主導稽核員證書。 (3-3)並檢附前述證書所有人確實於商服務之佐證資料(6個月以上的勞保或健保投保資料),以確保本案資料庫維運及系統整合服務之管理品質要求。 (4)廠商投標時提出應用軟體增修所需工時合理度量方式。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機關履約管理單位:資訊組林先生(分機134、135)。 二、領取招標文件方式及費用:本案不提供現場(紙本)領標,請投標廠商另依下列方式辦理: 1.電子領標:(請廠商多利用此項方式辦理) (1)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電子領標費用每次新台幣20元。 (2)領標網址: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招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標案文件。 (3)相關電子領標事宜請逕洽中華電信系統客服電話0800-080-512。 (4)電子領標者,請將該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裝入外標封套內(廠商請自行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列印)俾利機關查驗。 2.通信領標: (1)標單工本費每份新臺幣500元整。 (限郵政匯票,受款人: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2)請於信封封面上註明「購買標單、案號、案名」以購買。 (2-1)公告領取日期內,請附貼足限時掛號回郵之大型(A4大小)回郵信封一個(書妥收件人姓名、5碼之郵遞區號、地址、電話),如因回郵信封未貼妥限時掛號回郵或未繳納購買標單費用等情事,則恕無法寄遞招標文件。 (2-2)連同標單工本費,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機關「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秘書室承辦人收』索取,每人每案限購一份。 (2-3)請考量開標及郵遞時間,如逾投標截止期限或因延誤投標時效。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09/08 15: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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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