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CB-10931 已決標公告

109-111年全院區消防安全設備委託服務(2年開口契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京品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07,260
原始預算
$ 1,912,508
底價金額
$ 1,816,880
決標折數
99.4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機關代碼 3.32.80.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2 - 針對整個社區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惠敏
聯絡電話 (03)5962134#116
機關代碼 3.32.80.6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機關地址 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
聯絡人 吳惠敏
聯絡電話 (03)5962134#116
傳真號碼 (03)595871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12,50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保留後續擴充權利, (1)擴充期限:自契約期滿次日起或達契約上限金額次日起2年。 (2)擴充金額:NT$1,912,508元。 (3)擴充條件:機關與廠商雙方合意,擴充期間依原契約內容、條件及價金執行,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6/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7/02 15:00
開標時間 109/07/03 09:00
開標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急重症大樓1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新竹分院408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2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第六四點及廠商資格審查表內容。 二、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營業項目登載有「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者。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公司、行號、機構。可至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開之資料網站(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用)。 2.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最近一期繳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3.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具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1名(含)以上資格證書(影本)。 三、其餘應繳交之證明文件,請詳本案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若對履約內容或規格有疑問者,請洽詢聯絡人: 消防業管:楊先生,電話03-5962134分機137。 二、押標金繳納方式: 1.現金繳納:機關上班日至出納室繳款(行政大樓2樓分機406、143)。 2.票據繳納:受款人: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3.電匯繳納: (1)戶名: 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新竹分院408專戶 (2)帳號: 20523900088588 (3)國庫經辦行: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竹科分行(銀行代號:8120528)。 三、領取招標文件方式及費用:本案不提供現場(紙本)領標,請投標廠商另依下列方式辦理: 1.電子領標:(請廠商多利用此項方式辦理) (1)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電子領標費用每次新台幣20元。 (2)領標網址: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招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標案文件。 (3)相關電子領標事宜請逕洽中華電信系統客服電話0800-080-512。 (4)電子領標者,請將該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裝入外標封套內(廠商請自行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列印)俾利機關查驗。 2.通信領標: (1)標單工本費每份新臺幣300元整。 (限郵政匯票,受款人: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2)請於信封封面上註明「購買標單、案號、案名」以購買。 (2-1)公告領取日期內,請附貼足限時掛號回郵之大型(A4大小)回郵信封一個(書妥收件人姓名、5碼之郵遞區號、地址、電話),如因回郵信封未貼妥限時掛號回郵或未繳納購買標單費用等情事,則恕無法寄遞招標文件。 (2-2)連同標單工本費,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機關「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秘書室承辦人收』索取,每人每案限購一份。 (2-3)請考量開標及郵遞時間,如逾投標截止期限或因延誤投標時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7/02 15: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32.80.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惠敏
聯絡電話
(03)5962134#116
機關代碼
3.32.80.6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機關地址
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
聯絡人
吳惠敏
聯絡電話
(03)5962134#116
傳真號碼
(03)595871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12,50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保留後續擴充權利, (1)擴充期限:自契約期滿次日起或達契約上限金額次日起2年。 (2)擴充金額:NT$1,912,508元。 (3)擴充條件:機關與廠商雙方合意,擴充期間依原契約內容、條件及價金執行,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6/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7/02 15:00
開標時間
109/07/03 09:00
開標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急重症大樓1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新竹分院408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2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第六四點及廠商資格審查表內容。 二、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營業項目登載有「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者。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公司、行號、機構。可至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開之資料網站(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用)。 2.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最近一期繳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3.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具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1名(含)以上資格證書(影本)。 三、其餘應繳交之證明文件,請詳本案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若對履約內容或規格有疑問者,請洽詢聯絡人: 消防業管:楊先生,電話03-5962134分機137。 二、押標金繳納方式: 1.現金繳納:機關上班日至出納室繳款(行政大樓2樓分機406、143)。 2.票據繳納:受款人: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3.電匯繳納: (1)戶名: 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新竹分院408專戶 (2)帳號: 20523900088588 (3)國庫經辦行: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竹科分行(銀行代號:8120528)。 三、領取招標文件方式及費用:本案不提供現場(紙本)領標,請投標廠商另依下列方式辦理: 1.電子領標:(請廠商多利用此項方式辦理) (1)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電子領標費用每次新台幣20元。 (2)領標網址: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招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標案文件。 (3)相關電子領標事宜請逕洽中華電信系統客服電話0800-080-512。 (4)電子領標者,請將該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裝入外標封套內(廠商請自行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列印)俾利機關查驗。 2.通信領標: (1)標單工本費每份新臺幣300元整。 (限郵政匯票,受款人: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2)請於信封封面上註明「購買標單、案號、案名」以購買。 (2-1)公告領取日期內,請附貼足限時掛號回郵之大型(A4大小)回郵信封一個(書妥收件人姓名、5碼之郵遞區號、地址、電話),如因回郵信封未貼妥限時掛號回郵或未繳納購買標單費用等情事,則恕無法寄遞招標文件。 (2-2)連同標單工本費,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機關「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秘書室承辦人收』索取,每人每案限購一份。 (2-3)請考量開標及郵遞時間,如逾投標截止期限或因延誤投標時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7/02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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