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機關第二會議室(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急重症大樓1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廠商資格審查表內容。
二、投標廠商資格:
1.投標廠商資格:甲級電器承裝業資格證明。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依法登記合格廠商相關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營業項目需與本案相關者。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得作為證明文件用。)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繳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已委託設計監造單位辦理技術服務,施工之履約內容或規格有疑問者,及設計圖說等之諮詢、釋疑、變更及補充,請先洽詢委託技師:
(1)委託設計監造單位:佑明電機工程顧問有限公司_宋淵宏技師,電話02-27271196 分機210; 0937-039-919。
(2)機關水電班業管:秘書室_施棨尹先生,話03-5962134分機124。
二、押標金繳納方式:
1.現金繳納:機關上班日至出納室繳款(行政大樓2樓分機406、143)。
2.票據繳納:受款人: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3.電匯繳納:
(1)戶名: 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新竹分院408專戶
(2)帳號: 20523900088588
(3)國庫經辦行: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竹科分行(銀行代號:8120528)。
三、領取招標文件方式及費用:機關不提供現場(紙本)領標,請投標廠商另依下列方式辦理:
1.電子領標:
(1)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電子領標費用每次新台幣20元。
(2)領標網址: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招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標案文件。
(3)相關電子領標事宜請逕洽中華電信系統客服電話0800-080-512。
(4)電子領標者,請將該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裝入外標封套內(廠商請自行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列印)俾利機關查驗。
2.郵購發售:
(1)工本費每份新台幣200元整。
(2)請於信封封面上註明「購買標單、案號、案名及份數」,
(2-1)內附郵政匯票(抬頭: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2-2)貼足限時掛號回郵之大型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如因回郵信封未貼妥限時掛號回郵或未繳納購買標單費用等情事,則恕無法寄遞招標文件。
(2-3)寄至本機關「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秘書室收』索取,每人每案限購一份。
(2-4)請考量開標及郵遞時間,如逾投標截止期限或因延誤投標時效,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