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三個月,上限金額共計新台幣31,962,435元整。本案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議價程序不得免除。惟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中華民國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濱路一段30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北榮員山分院出納室繳納新台幣500元整
截止投標
114/11/12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4/11/13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4/11/13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4/11/13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3)9222141#2203))
開標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醫療作業大樓三樓會議室(264宜蘭縣員山鄉內城村榮光路386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蘇澳分院411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病人醫療照護品質之維持及病房臨床作業運作需求。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病人醫療照護品質之維持及病房臨床作業運作需求。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收發室(264宜蘭縣員山鄉內城村榮光路386號)
履約期限
自中華民國114年12月1日起至116年11月30日止(共計2年)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上開(1).(2).(3)款文件,得以影本繳驗,惟得標廠商於機關要求查驗時,應提供正本備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14.11.04更正公告,共計3項。
1.投標須知-第79點(5)採購契約範本附記條款特別聲明。
2.契約-文件名稱增載(114.07.24工程會版)及內容。
3.評選須知-五、評定方式(四)。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