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11207-1 已決標公告

112年蘇澳暨員山分院照顧服務員及病房服務員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立仁國際服務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8,614,336
原始預算
$ 298,614,336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
機關代碼 3.32.80.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1 - 人類衛生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雅鈴
聯絡電話 (03)9222141#2203
機關代碼 3.32.80.4
單位名稱 採購工作小組
機關地址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濱路一段301號
聯絡人 黃雅鈴
聯絡電話 (03)9222141#2203
傳真號碼 (03)925512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三個月,上限金額共計新台幣34,465,842元整。本案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議價程序不得免除。惟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中華民國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8/30
原公告日 112/08/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採購工作小組(264宜蘭縣員山鄉內城村榮光路38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出納室繳納新台幣5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9/07 17:00
開標時間 112/09/08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醫療作業大樓三樓會議室(264宜蘭縣員山鄉內城村榮光路38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員山分院416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預算金額高,為保障醫院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預算金額高,為保障醫院權益、維護病人照護利益及服務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收發室(264宜蘭縣員山鄉內城村榮光路38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中華民國112年10月1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共計2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可提供「病人看護或老人照顧服務業性質相關者」或具「人力派遣或人力資源供應業者營業項目」之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設立證明。如公司相關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3)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1)(2)(3),得以影本繳驗,惟得標廠商於機關要求查驗時,應提供正本備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120823更正公告:契約第一條(八)印花稅繳納方式異動為「雙方各依印花稅法之規定繳納印花稅」。 ★1120829更正公告: 1.投標須知:第43點:履約保證金繳納期限為「得標廠商應於決標翌日起30個日曆天內繳納」。 2.契約:第十條保險,(1)補勾選公共意外責任險附加照顧服務員及服務員責任條款或相關責任保險商品(廠商指派之照服員為勞工,且履約場所為醫院者適用,由機關於招標時約定)。(2)自負額上限均訂為新台幣2,500元。 3.照服員作業規範附件:照顧服務員勞務承攬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費用估算表」,備註欄修訂。刪除4.修訂3.為「3.個別照顧服務員:本項目為維持病人照護品質,相關規範內容及預估需求人次一併列入本案管理範圍,惟預算及採購總金額不包含此項目。(每班次(12小時)為新臺幣1,400 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32.80.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雅鈴
聯絡電話
(03)9222141#2203
機關代碼
3.32.80.4
單位名稱
採購工作小組
機關地址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濱路一段301號
聯絡人
黃雅鈴
聯絡電話
(03)9222141#2203
傳真號碼
(03)925512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三個月,上限金額共計新台幣34,465,842元整。本案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議價程序不得免除。惟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中華民國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8/30
原公告日
112/08/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採購工作小組(264宜蘭縣員山鄉內城村榮光路38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出納室繳納新台幣5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9/07 17:00
開標時間
112/09/08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醫療作業大樓三樓會議室(264宜蘭縣員山鄉內城村榮光路38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員山分院416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預算金額高,為保障醫院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預算金額高,為保障醫院權益、維護病人照護利益及服務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收發室(264宜蘭縣員山鄉內城村榮光路38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中華民國112年10月1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共計2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可提供「病人看護或老人照顧服務業性質相關者」或具「人力派遣或人力資源供應業者營業項目」之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設立證明。如公司相關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3)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1)(2)(3),得以影本繳驗,惟得標廠商於機關要求查驗時,應提供正本備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120823更正公告:契約第一條(八)印花稅繳納方式異動為「雙方各依印花稅法之規定繳納印花稅」。 ★1120829更正公告: 1.投標須知:第43點:履約保證金繳納期限為「得標廠商應於決標翌日起30個日曆天內繳納」。 2.契約:第十條保險,(1)補勾選公共意外責任險附加照顧服務員及服務員責任條款或相關責任保險商品(廠商指派之照服員為勞工,且履約場所為醫院者適用,由機關於招標時約定)。(2)自負額上限均訂為新台幣2,500元。 3.照服員作業規範附件:照顧服務員勞務承攬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費用估算表」,備註欄修訂。刪除4.修訂3.為「3.個別照顧服務員:本項目為維持病人照護品質,相關規範內容及預估需求人次一併列入本案管理範圍,惟預算及採購總金額不包含此項目。(每班次(12小時)為新臺幣1,400 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07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3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06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6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