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採購組(264宜蘭縣員山鄉內城村榮光路38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員山分院出納室繳納新台幣150元整
開標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醫療作業大樓三樓會議室(264宜蘭縣員山鄉內城村榮光路386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蘇澳分院41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收發室(264宜蘭縣員山鄉內城村榮光路386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120個日曆天內完成履約標的交付、建置及測試
廠商資格摘要
(一)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相關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具備醫療影像儲傳系統建置及維護等相關文件)。
(二)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最近一期),得以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三)其他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需提供近三年內與地區級(含)以上醫療影像儲傳系統建置及維護等相關證明(如採購合約書封面、決標紀錄或財物(勞務)結算驗收證明書)。
2.工程師一位至少具下列資安專業訓練課程之一結訓證明或證照:ISO 27001、CISM、CISSP、SSCP、CEH、CND及GIAC等,並提供影本佐證資料及工程師六個月內在職及健保或勞保投保證明。
3.廠商通過第三方驗證(如:CNS27001或ISO27001等資訊安全管理系統標準,且需為醫療資訊有關之維運服務認證)之佐證資料。
附加說明
110.07.27增訂招標文件:
需求規格書:蘇澳分院主機2台(八)、(九)以藍字及底線加註文字說明(內容:兩台主機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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