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縣榮民服務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合法設立或登記之教育訓練或職業訓練機構,學校,公司行號,社團法人,協會,職業工(公)會,財團法人等單位(上課場所應有通過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合格證明,如為租借場地須有租借證明)。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廠商企劃書。
(五)投標廠商切結書。
(六)契約文件。
(七)委託代理出席授權書。
(八)核准辦理鞋業管理儲備人才培訓班證明影本。
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縣榮民服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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