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市榮民服務處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處二樓會議室(台中市豐原區陽明街二十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5.09.24~105.12.04日
廠商資格摘要
第一類公私立高中(職)學校及大專院校。
第二類依「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設立並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
第三類依法登記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第四類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
第五類依法設立之營利機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與本機關間關於招標、審標或決標之爭議,得依採購法第六章爭議處理規定提出異議或申訴。
(二)受理異議機關及地址:同招標機關。
(三)受理申訴機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9樓(中油大樓)
電話:(02)87897530、87897523,傳真:(02)87897549。
(四)採購稽核單位: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同該會申訴審議委員會
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49。
2、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222號
電話:(02)27570583,傳真:(02)27227684。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市榮民服務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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