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本家頤養大樓2-4樓變更使用執照,由目前H類變更為F類,包含所有必要之配合裝修工程。
2.整合及修復頤養大樓1-4樓所有消防警報系統。
3.頤養大樓1樓B區變更使用執照,由目前H類變更為G3類,包含所有必要之配合裝修工程,本項需視經費狀況施作。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佳里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佳里榮譽國民之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4臺南市七股區三股里147號
廠商資格摘要
1.設計:建築師事務所。
2.施工: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前項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分包廠商應檢附合作同意書。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為共同投標者,請分別檢具):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1)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執業執照、建築師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
(2)綜合營造業:開業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公司登記證明書、承攬工程手冊(影印至工程記載表第一頁止)、營造業登記證、年度公會會員證。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投標時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技師執業執照:受聘於投標廠商之技師執業執照(執業執照之執業機構須為投標廠商)及其技師科別、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投標時技師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佳里榮譽國民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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