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卅二號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2/03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2/04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卅二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卅二號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
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
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
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
件(須有本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
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
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
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
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
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
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
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
,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
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
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
其他:附加說明
(一) 由勞動合作社得標者,應以其所僱用之人員(包括社員及非社員)提供
勞務(如非屬僱用人員,機構就其應自行負擔之勞保費與健保費不予支付)。
(二)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含)內與本機關簽訂契約(但決標日即
是簽約日,正本2份及副本20份);契約書暨相關文件應由得標者裝
訂整齊,並張貼足額之印花稅,其費用均包含在本案契約價款內,不
另給付(若得標商未依規定繳驗證件正本者,機關得不簽約)。
(三)拒絕簽約之處理:
1、得標廠商若未於規定時間與本機關簽訂契約(非本機關因素所致
),或拒絕簽約,或不繳交履約保證金時,本機關得取消其得標資
格,並沒收其投標所繳之押標金。
2、若原得標廠商拒不簽約或因故喪失其得標資格,本機關即續依採
購法及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
(四)廠商若違反相關法令而遭致處罰時,需全權負責(負相關民事、刑事、
行政責任)。
(五)本案招標文件領取採現場(含郵寄)及電子領標,現場領標免收費
(郵寄領取需附回郵);電子領標由廠商自行繳交系統使用費。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1-31T04:31:37+08:00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卅二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卅二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 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 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 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 件(須有本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 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 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 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 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 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 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 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 ,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 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 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
附加說明
(一) 由勞動合作社得標者,應以其所僱用之人員(包括社員及非社員)提供 勞務(如非屬僱用人員,機構就其應自行負擔之勞保費與健保費不予支付)。 (二)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含)內與本機關簽訂契約(但決標日即 是簽約日,正本2份及副本20份);契約書暨相關文件應由得標者裝 訂整齊,並張貼足額之印花稅,其費用均包含在本案契約價款內,不 另給付(若得標商未依規定繳驗證件正本者,機關得不簽約)。 (三)拒絕簽約之處理: 1、得標廠商若未於規定時間與本機關簽訂契約(非本機關因素所致 ),或拒絕簽約,或不繳交履約保證金時,本機關得取消其得標資 格,並沒收其投標所繳之押標金。 2、若原得標廠商拒不簽約或因故喪失其得標資格,本機關即續依採 購法及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 (四)廠商若違反相關法令而遭致處罰時,需全權負責(負相關民事、刑事、 行政責任)。 (五)本案招標文件領取採現場(含郵寄)及電子領標,現場領標免收費 (郵寄領取需附回郵);電子領標由廠商自行繳交系統使用費。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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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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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第2區照顧服務員勞務委外招標採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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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93-健康及社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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