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外交部 |
|---|---|
| 機關代碼 | 3.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641 - 旅館及其他住宿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未記載 |
| 聯絡人 | 許暥妮 |
| 聯絡電話 | (02)23482175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
| 傳真號碼 | (02)2331368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0條第1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是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10/05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現金新臺幣10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7/11/05 17: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登記證明文件(J901011或J901020); 2.觀光旅館業執照(觀光旅館業)或旅館業登記證(一般旅館業); 3.四星級或五星級旅館之有效證明文件; 4.廠商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5.廠商信用證明文件(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6.其他請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 四星級或五星級旅館之有效證明文件須包含評鑑結果公函影本及評鑑標章影本。 |
| 名單之有效期限 | 109年12月31日止 |
| 名單展期手續 | 無 |
|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 後續邀標之標的分類為旅館及其他住宿服務 |
| 附加說明 | 1.本案資格審查投標廠商未達6家以上,或合格廠商未達6家時,本部將合格廠商資格保留,俟合格投標廠商達6家以上(含),始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2.本案合格廠商有效期間自民國108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期間不再公告辦理資格審查,惟因應業務上之實際需要,隨時接受廠商資格審查之請求,並逐年檢討修正合格廠商名單。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外交部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11/0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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