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僑務委員會 |
|---|---|
| 機關代碼 | 3.19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63 - 塑料半製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休士頓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
| 聯絡電話 | (713)7894995#113 |
| 機關地址 | 999其他10303 Westoffice Dr. Houston Texas 77042 |
| 傳真號碼 | (713)789475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7/0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是 |
| 駐國外機構名稱 | 休士頓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
| 駐在地國別 | 美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否 |
| 原因 | 國外採購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303 Westoffice Dr. Houston Texas 77042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提供招標文件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7/14 17:30 |
| 開標時間 | 111/07/15 10:30 |
| 開標地點 | 休士頓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二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303 Westoffice Dr. Houston Texas 77042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簽約日起30個工作日完成 |
| 是否刊登政府採購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國外採購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立案之公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標案工作事項為 (1)於中心前方庭院規劃5個灑水區,鋪設新PVC水管、管線及噴頭,施工方式如附件施工示意圖一、二所示,移除開挖面積合計約11,000 平方英呎區域,新管線開挖及埋填深度約1.5英呎。 (2)PVC水管規格為主水管為直徑2英吋主水管,分水管為直徑1.5英吋及3/4英吋,材質為聚氯乙烯硬塑料(Polyvinylchloride)。 (3)沿著各主水管及分水管安裝與灑水調控器相連之電纜線(Cable),合計長度約862英呎。 (4)管線周邊固定方式為以螺旋鉗及防水膠固定管線接頭,表面以培土方式覆蓋緊壓固定。 (5)更換中心前方水錶及兩側開關之保護盒2個。 (6)更換灑水回流系統2吋減壓止回阻斷閥套件(包括入出水口截止閥),防止回流造成供水系統汙染。 (7)更換灑水調控器。 (8)於適當處安裝無線降雨感應器1個。 (9)依本地法令申請休士頓市政府施工許可及完工後申請灑水及回流系統檢查合格,乙方並應提供工傷保險或意外保險證明。 (10)提供2年材料及人工保固。內容請詳洽中心索取。 2.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為15,300美元,以中華民國111年6月29日臺灣銀行外匯交易收盤美金對新臺幣即期賣出匯率(1:29.72)計算為新台幣454,716元。3.本案屬駐外機構辦理之採購,投標標價幣別及價金支付幣別均為美金。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其標價超過預算金額(15,300美元)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4.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之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以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倘旨案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將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5.開標時間及截止投標時間均為美國休士頓時間。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僑務委員會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7/14 17: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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