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040047B 已截止

106至107年度文宣品封面與背版設計

僑務委員會 公告日:106/03/31 截止日:106/04/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招標公告
預算金額
$ 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6/04/06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僑務委員會
機關代碼 3.1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洪千期
聯絡電話 (02)23272742
機關代碼 3.19
單位名稱 僑務委員會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5-17樓
聯絡人 洪千期
聯絡電話 (02)23272742
傳真號碼 (02)2356635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31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7樓秘書室採購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150元,以現金或郵政匯票(抬頭:僑務委員會)至本會秘書室庶務出納科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4/06 17: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7樓秘書室採購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刊登公報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信用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本案採書面審查會議
名單之有效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名單展期手續 公告合格廠商名單1年後,檢討修正該名單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相同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僑務委員會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僑務委員會
機關代碼 3.19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洪千期
聯絡電話
(02)23272742
機關代碼
3.19
單位名稱
僑務委員會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5-17樓
聯絡人
洪千期
聯絡電話
(02)23272742
傳真號碼
(02)23566354
電子郵件信箱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31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7樓秘書室採購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150元,以現金或郵政匯票(抬頭:僑務委員會)至本會秘書室庶務出納科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4/06 17: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7樓秘書室採購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刊登公報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信用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本案採書面審查會議
名單之有效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名單展期手續
公告合格廠商名單1年後,檢討修正該名單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相同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僑務委員會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06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2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370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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