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2/08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2/08 11: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辦公廳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立勞務採購契約工作如期進行降低履約爭議及違約罰款求償難度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高雄郵政9-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櫃台。
其他:履約期限
自116年1月1日至117年12月31日止(若逾116年1月1日決標,則自決標次日起2年)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勞務採購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 投標廠商須具備以下資格: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及「乙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及「丙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2. 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影本。
3. 乙等以上冷凍空調業登記證影本。
4. 丙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影本。
5.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電器承裝業)。
6. 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那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續廠商資格摘要) 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一) 投標廠商須具備以下資格: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及「乙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及「丙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2. 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影本。 3. 乙等以上冷凍空調業登記證影本。 4. 丙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影本。 5.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電器承裝業)。 6. 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那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7. 廠商信用之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逾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籍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 1. 電⼦領標。 2. 郵購⽅式: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100元整,限附郵局匯票,受款⼈請註明「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100元、國際郵資1000元(勿黏貼)⼤型信封1個,寄⾼雄市⿎⼭區蓬萊路⼆路1號本公司秘書處採購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負責)。 [其他]: 1.契約等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21-9000#6811 陳軒立先⽣。 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契約。 3.[檢舉受理單位]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雄市⿎⼭區蓬萊路10號。 檢舉電話:07-2136963、檢舉信箱:
[email protected]。 4.有關檢舉受理單位「航業調查處⾼雄站」,已更名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雄調查站」。 ※本案先於115年12⽉8⽇上午11時整進⾏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本公司另⾏通 知評選⽇期。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6-11-05T01:58:20+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 投標廠商須具備以下資格: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及「乙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及「丙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2. 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影本。
3. 乙等以上冷凍空調業登記證影本。
4. 丙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影本。
5.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電器承裝業)。
6. 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那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