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5.8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正雄 |
| 聯絡電話 | (07)5219000#6733 |
| 機關代碼 | 3.15.86 |
| 單位名稱 | 秘書處採購科 |
| 機關地址 |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 |
| 聯絡人 | 陳正雄 |
| 聯絡電話 | (07)5219000#6733 |
| 傳真號碼 | (07)531181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契約期滿前,廠商履約狀況若獲機關肯定,得經雙方同意,照原契約內容及契約總價金額換文續約一年,並以一次為限。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8/0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8-6號秘書處採購科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10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8/15 09:00 |
| 開標時間 | 108/08/15 11:00 |
| 開標地點 |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高雄分公司維護管理處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或高雄郵政9-1號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08年9月1日至109年8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參與投標廠商需具備以下資格之一: (一)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二)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 二、廠商資格應附具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如會員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面購方式: 請在規定期限內,上班時間向本公司秘書處採購科現購。 2.郵購方式:限附郵局匯票,受款人請註明【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並請註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貼足回郵郵票65元 (限掛)之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8-6號本公司秘書處採購科」即寄 (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 |
| 其它 | 1.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電洽07-5622907陳建榮 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 3.本公司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檢舉電話07-2136963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8/15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