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18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18 14: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本機關會議室(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10,000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公司權益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公司權益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高雄郵政9-9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並投入行政處秘書科標箱。
其他:履約期限
經機關通知之開工日起10天內履行採購標的(如招標規範參、工作項目)之供應。(餘詳附加說明)。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履約時間短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商港區船舶小修業(代碼:CD01070)或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船舶小修業(代碼:CD01080)方可參與投標。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其他:附加說明
[契約第7條履約期限補充附加說明] 1.經機關通知之開工日起10天內履行採購標的(如招標規範參、工作項目)之供應。 2.如施工項目受天候影響、機關待料情形、契約外工項影響工作要徑者及非可歸責於廠商之情形,導致工作無法接續,經機關認定後,得免計工期。 3.本契約所稱日(天)數,除已明定為日曆天或工作天者外,係以工作天計算。 [其他附加說明] 1.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有電子領標及郵購2種。 (1) 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首頁,辦理領標作業,並依規定下載招標文件。 (2) 郵購領標:限附郵政匯票(領標文件費用新臺幣300元),受款人請註明「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180元(勿黏貼)以及大型信封1個寄至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本公司秘書科(請自行掌握郵件往返時間,並書明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地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2.開標當日每一投標廠商僅限1人出席。 [其他注意事項] 1.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3-9965121#341 蘇澳營運所 陳泰安 先生。 2.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如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含單價分析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等。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4.本案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依採購法第18、19條辦理第1次公開招標公告,須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可開標。 5.廠商代表參與本案開標、議價、比價等作業,應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及負責人章」,或被授權人員攜帶「授權書、身分證明文件」到場。 6.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招標規範。 ※如本機關所在地高雄市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原定開標日順延至前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如本機關所在地高雄市照常上班,其他地區停止上班,則如期辦理開標。 ※上開停止上班以行政院人 事行政總處公告為主。 ※提醒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 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fetched_at
2026-11-05T01:21:54+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商港區船舶小修業(代碼:CD01070)或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船舶小修業(代碼:CD01080)方可參與投標。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