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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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10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5.86.5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涂幼蕓/陳詠升 |
| 聯絡電話 | (07)5331199#1612 |
| 機關地址 |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
| 傳真號碼 | (07)531020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6/1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6/17 09:00 |
| 開標時間 | 115/06/17 14:00 |
| 開標地點 | 本機關會議室(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86,000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掛號郵寄高雄郵政9-9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並投行政處秘書科標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接獲機關通知日起 120 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旗后船修廠(指定之場所)並完成招標規範所定事項(交易條件)。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本案包含既有建物拆除,廠商應具備『E101011綜合營造業』或『E102011土木包工業』營業項目,如非具備上述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項目,得採分包方式辦理,並應於投標文件內檢附下列證明:1.具備『E101011綜合營造業』或『E102011土木包工業』營業項目之分包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2. 分包廠商之納稅證明、3. 雙方簽署之分包協議書」。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有電子領標及郵購2種。 (1)郵購⽅式:限附郵局匯票(文件費⽤新臺幣100元),受款⼈請註明「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180元(勿黏貼)⼤型信封1個寄⾼雄市⿎⼭區蓬萊路30號本公司秘書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負責)。 (2)採電子領標方式者,需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投標須知第77條規定) |
| 其它 | 1.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721127 事業處⾼雄營運所 陳詠升 先生。 2.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如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含單價分析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及廠商納稅證明等。 3.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招標規範等招標文件。 4.本案招標⽅式為公開招標,依採購法第18、19條辦理第2次公開招標公告,無須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可開標。 5.廠商代表參與本案開標、議價、比價等作業,應由負責⼈攜帶「廠商及負責⼈章」,或被授權⼈員攜帶「授權書、⾝分證明文件」到場。 6.本案投標使⽤文字應為中文(正體字)。 7.提醒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停⽌使⽤,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8.本案採資格與價格⼀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文件及價格文件請分別密封後,再以⼤封套合併裝封。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如本機關所在地高雄市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原定開標日順延至前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如本機關所在地高雄市照常上班,其他地區停止上班,則如期辦理開標。 ※上開停止上班以行政院人 事行政總處公告為主。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6/17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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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