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4/11/05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5.86.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涂幼蕓 |
| 聯絡電話 | (07)5331199#1612 |
| 機關地址 |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
| 傳真號碼 | (07)531020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11/0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11/12 09:00 |
| 開標時間 | 113/11/12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機關會議室(⾼雄市⿎⼭區蓬萊路30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400,0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惟確保廠商依循招標規定投標及依照本案特別規範履約。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惟確保廠商依循招標規定投標及依照本案特別規範履約。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掛號郵寄高雄郵政9-9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並投入行政處 秘書科標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本契約履約期間自第一個個案通知開工日起計1年止,或至廠商累計實作金額達契約價金給付上限為止,以先到者為準。(餘詳採購契約第七條規定)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購案,材料由本公司提供,故無物價調整。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有E901010油漆工程業或G702010船舶勞務承攬業。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曾參與船舶曳船道上下架或進出塢工作(檢附相關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如驗收紀錄或結案證明文件等佐證)。 2.(開標日當天在職教育訓練均在有效期間內):丙種(含)以上職安主管訓練合格證書影本、1公噸以上堆高機操作人員技術士證影本、有機溶劑作業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影本、缺氧作業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影本、吊掛作業人員訓練影本。 |
| 其他:附加說明 | 1.電⼦領標及郵購2種⽅式。 2.郵購⽅式:限附郵局匯票(文件費⽤新台幣100元),受款⼈請註明「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180元(勿黏貼)⼤型信封1個寄⾼雄市⿎⼭區蓬萊路30號本公司秘書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負責)。 |
| 其他:其它 | 1.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721151事業處高雄營運所 蔡岱庭先生。 2.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如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含單價分析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曾參與船舶曳船道上下架或進出塢工作(檢附相關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如驗收紀錄或結案證明文件等佐證)、丙種(含)以上職安主管訓練合格證書影本、1公噸以上堆高機操作人員技術士證影本、有機溶劑作業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影本、缺氧作業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影本、吊掛作業人員訓練影本。 3.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特別規範等招標文件。 4. 本案招標⽅式為公開招標,依採購法第18、19條辦理第2次公開招標公告,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5.廠商代表參與本案開標、議價、比價及退還押標⾦等作業,應由負責⼈攜帶「廠商及負責⼈章」,或被授權⼈員攜帶「授權書、⾝分證明文件」到場。 6.本案投標使⽤文字應為中文(正體字)。 7.提醒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停⽌使⽤,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8.本案採資格與價格⼀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文件及價格文件請分別密封後,再以⼤封套合併裝封。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如本機關所在地⾼雄市停⽌上班,截⽌投標⽇順延⾄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時間;原訂開標⽇順延⾄前開截⽌投標⽇之次⼀辦公⽇同⼀開標時間代之。 ※如本機關所在地⾼雄市照常上班,其他地區停⽌上班,則如期辦理開標。 ※上開停⽌上班以⾏政院⼈事⾏政總處公告為主。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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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