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5.86.5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廖安儀/黃俊彬 |
| 聯絡電話 | (07)5331199#1611 |
| 機關地址 |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
| 傳真號碼 | (07)531020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2/12/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2/12/19 09:00 |
| 開標時間 | 112/12/19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機關會議室)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130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掛號郵寄高雄郵政9-9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並投入行政處 秘書科標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其他: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開工日起1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餘詳附加說明) |
|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基本資格: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且營業項目須列有相關項目之一者): (1)、鋼鐵軋延及擠型業 (2)、鋼鐵鑄造業 (3)、鋼材二次加工業 (4)、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業 (5)、熱處理業 (6)、表面處理業 (7)、機械設備製造業 (8)、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9)、船舶及其零件製造業 (10)、商港區船舶小修業 (11)、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船舶小修業 (12)、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 (14)、鋼構工程專業營造業 (15)、電纜安裝工程業 (16)、機械安裝業 (17)、各種機械按裝及買賣業務 (18)、各種機械設計業務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類似標案契約書及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2、 類似實務案例施工說明書及完成圖說(已完成實績)。 3、 有關鋼骨結構實務案例施工說明書及完成圖說(已完成實績)。 |
| 其他:第7條履約期限附加說明 | 1.廠商應於機關通知開工日起1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2.本契約所稱日(天)數,除已明定為日曆天或工作天者外,係以工作天計算。 (1)、履約期限以工作天計者,雨天並經監造單位或監工認定影響正常工作之進行者,得不計工作天。其計算方式如下:上下午均屬晴天或陰天,以一工作天計;上午晴天或陰天,下午雨天,以半工作天計;上午雨天,無論下午為雨天、陰天或晴天,均不計為工作天。 (2)、履約期限以工作天計者,受下列原因影響致全部工程停工,得不計工作天,其事由未達半日者,以半工作天計;逾半日未達1日者,以1工作天計。 a. 因取得用地、拆遷障礙物、測釘中心樁及遷移電力、電信、給水、圳路、 瓦斯、油管等設備影響,致全部工程或要徑作業不能進行者。 b.因辦理變更設計致全部工程或要徑不能進行者。但經機關通知照常依指示施工者不在此限。 c.因機關供應之材料或機具未運達工地或可歸責於機關之原因,致全部工程或要徑作業不能進行者。 d.因停電、停水致要徑作業不能進行者。必要時得要求承攬廠商提出證明文件,經機關認定。 1.郵購方式:限附郵局匯票(文件費用新台幣100元),受款人請註明「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100元(勿黏貼)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本公司秘書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2.電子領標。 3.開標當日每一投標廠商僅限1人出席,並配合政府防疫規定,自備口罩及其他防疫作為。 1.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3-9965121#346 蘇澳營運所 黃俊彬 先生。 2.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如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含單價分析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 3.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招標規範等招標文件。 4.本案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依採購法第18、19條辦理第1次公開招標公告,須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可開標。 5.本案採資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文件及價格文件請分別密封後,再以大封套合併裝封。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6.廠商代表參與本案開標、議價、比價等作業,應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及負責人章」,或被授權人員攜帶「授權書、身分證明文件」到場。 ※如本機關所在地高雄市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原定開標日順延至前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如本機關所在地高雄市照常上班,其他地區停止上班,則如期辦理開標。 ※上開停止上班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為主。 ※提醒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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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