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0P230151 已截止

112-116年度超級柴油採購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112/05/24 截止日:112/05/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8,189,958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2/05/3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6.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3 - 煉焦爐產品;精煉石油產品;核燃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千綺
聯絡電話 (07)5331199#1650
機關代碼 3.15.86.5
單位名稱 行政處秘書科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聯絡人 郭千綺
聯絡電話 (07)5331199#1650
傳真號碼 (07)531020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有繼續採購需求,依原契約條款及原契約單價以換文續約1年方式辦理,保留後續擴充金額以新台幣2,047,490元整(含營業稅)為上限,契約預付款以新臺幣600,000元整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31 09:00
開標時間 112/05/31 10:00
開標地點 本機關會議室(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高雄郵政9-9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並投入行政處秘書科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契約履約期間自機關通知日起4年期滿,或至廠商累計實作金額達契約價金給付上限為止,以先到者為準。(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基本資格補充說明: 具石油煉製業(C803011)、加油站業(F212011)、漁船加油站業(F212021)、石油製品批發業(F112040)、石油製品零售業(F212050)或其他行業別得以承作本採購標的之業者。 並詳投標廠商聲明書之附註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履約期限補充說明 -財物採購契約第7條: ■本契約履約期間自機關通知日起4年期滿,或至廠商累計實作金額達契約價金給付上限為止,以先到者為準。(若累計餘額不足執行下一個案時,亦視為履約期限已屆滿);合約期限屆滿,未完成工作仍由原廠商依原合約價繼續承作未完成部份。 ■完成交貨之期限:本機關每次以書面或電話與廠商約定交貨日期。 1.電子領標及郵購2種方式。 2.郵購方式:限附郵局匯票(文件費用新台幣100元),受款人請註明「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100元(勿黏貼)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本公司秘書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其他:其它 1.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331199#1618 業務科 顏志紘 先生。 2.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如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含單價分析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 4. 本案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本次為第3次招標。 5.廠商代表參與本案開標、議價、比價等作業,應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及負責人章」,或被授權人員攜帶「授權書、身分證明文件」到場。 6.本案投標使用文字應為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7.本購案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我國廠商所供應標的(含工程、財物及勞務)之原產地須屬我國者。 8.單價分析表之標的名稱文字誤植「112-115年度超級柴油」,修正為「112-116年度超級柴油」。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6.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千綺
聯絡電話
(07)5331199#1650
機關代碼
3.15.86.5
單位名稱
行政處秘書科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聯絡人
郭千綺
聯絡電話
(07)5331199#1650
傳真號碼
(07)5310202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有繼續採購需求,依原契約條款及原契約單價以換文續約1年方式辦理,保留後續擴充金額以新台幣2,047,490元整(含營業稅)為上限,契約預付款以新臺幣600,000元整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31 09:00
開標時間
112/05/31 10:00
開標地點
本機關會議室(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高雄郵政9-9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並投入行政處秘書科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契約履約期間自機關通知日起4年期滿,或至廠商累計實作金額達契約價金給付上限為止,以先到者為準。(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基本資格補充說明: 具石油煉製業(C803011)、加油站業(F212011)、漁船加油站業(F212021)、石油製品批發業(F112040)、石油製品零售業(F212050)或其他行業別得以承作本採購標的之業者。 並詳投標廠商聲明書之附註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履約期限補充說明
-財物採購契約第7條: ■本契約履約期間自機關通知日起4年期滿,或至廠商累計實作金額達契約價金給付上限為止,以先到者為準。(若累計餘額不足執行下一個案時,亦視為履約期限已屆滿);合約期限屆滿,未完成工作仍由原廠商依原合約價繼續承作未完成部份。 ■完成交貨之期限:本機關每次以書面或電話與廠商約定交貨日期。 1.電子領標及郵購2種方式。 2.郵購方式:限附郵局匯票(文件費用新台幣100元),受款人請註明「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100元(勿黏貼)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本公司秘書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其他:其它
1.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331199#1618 業務科 顏志紘 先生。 2.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如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含單價分析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 4. 本案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本次為第3次招標。 5.廠商代表參與本案開標、議價、比價等作業,應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及負責人章」,或被授權人員攜帶「授權書、身分證明文件」到場。 6.本案投標使用文字應為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7.本購案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我國廠商所供應標的(含工程、財物及勞務)之原產地須屬我國者。 8.單價分析表之標的名稱文字誤植「112-115年度超級柴油」,修正為「112-116年度超級柴油」。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19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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