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5.86.5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93 - 船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史佩真 |
| 聯絡電話 | (07)5331199#1611 |
| 機關地址 |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
| 傳真號碼 | (07)531020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得依原契約、價金後續增購兩艘。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01/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台幣10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01/20 09:00 |
| 開標時間 | 109/01/20 10:00 |
| 開標地點 | 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維管處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15,000,000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掛號郵寄高雄郵政9-9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並投入行政處秘書科標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機關簽約日次日起480日曆天內。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基本資格及應附文件(節錄) 1.廠商須有廠商登記或設立。應附商業登記證明,營業項目須包括船舶及其零件製造業(CD01010)。 2.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二)特定資格及應附文件 公告時間五年內(含)曾建造完成100總噸(或以上)及入級CR、ABS、BV、CCS、DNVGL、KR、LR、NK、RINA、RS中任一家船級之鋼質船舶,單次金額不低於新台幣8千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台幣2億元,應附實績證明:該船舶船級入級證明,並另需檢附驗收合格相關證明文件或船舶建造證明。 (三)投標規範書 1.須依據本機關公告之招標規範書投標,投標規範書應以中文書寫,若投標廠商願照本機關公告之招標規範書承造時,可檢附本機關公告之招標規範書(整本),或依照公告之招標規範書建造此船舶提供一份聲明書,並於首頁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作為投標規範書。 2.若投標廠商自訂投標規範書,應將相異部份另列表附於投標規範書之首頁,任何相異部份未載明於列表者,本機關視為投標廠商願完全照本機關公告之招標規範書承造。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
| 附加說明 | 1.面購方式: 請在規定期限內,上班時間向本公司行政處秘書科現購。 2.郵購方式:限附郵局匯票,受款人請註明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58元(勿黏貼)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本公司行政處秘書科 (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財物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
| 其它 | 1.招標規範書如有疑問,請電洽07-5331199#1663 薛仲鈞 先生 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招標規範書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01/20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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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