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原公告案號:A3W250251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是
WTO政府採購協定依據條文:GPA第13條第1項第c款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是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依據條文:ANZTEC第15條第1項第c款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是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依據條文:GPA第13條第1項第c款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預算金額
9,574,571元
玖佰伍拾柒萬肆仟伍佰柒拾壹元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次為契約變更,依本案性質訂定契約變更簽認單。
廠商地址
813 高雄市 左營區 新下街55巷3號5樓之1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否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0元
履約起迄日期
115/11/30 - 117/12/31 (預估)
品項名稱
「馬公港港埠大樓2-4樓整修工程」設計及監造工作委託技術服務第2次變更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9,572,400元
玖佰伍拾柒萬貳仟肆佰元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9,560,000元
玖佰伍拾陸萬元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15.86.3
機關名稱: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否
1. 維護管理相關工程
是否屬「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節能減碳檢核
否,依「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第2點除外條款無須辦理
整修工程、拆除工程、疏濬工程、結構補強工程
附加說明
1.履約執⾏單位為本分公司⼯程處
2.本契約變更議價案,議價紀錄所填列之廠商報價、底價、決標價等,
係指新增項⽬部分:
(1)新增項⽬預算⾦額=9,574,571元
(2)新增項⽬底價⾦額=9,560,000元
(3)新增項⽬決標⾦額C=9,560,000元
(4)原契約項⽬增作⾦額A=0元
(5)原契約項⽬減作⾦額B=0元
3.本決標公告所填列之相關⾦額計算如下:
(1)採購⾦額、預算⾦額=9,574,571+A=9,574,571元
(2)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額=9,572,400+A=9,572,400元
(3)底價⾦額=9,560,000+A=9,560,000元
(4)決標⾦額=C+A=9,560,000元
RESCUE_AGENT
v9.30.ClusterRescue.AtomicClaim:Node-74.222.2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