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3/08/07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5.86.3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蔡岱麟 |
| 聯絡電話 | (07)5622185 |
| 機關地址 |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 |
| 傳真號碼 | (07)533340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2/08/0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雄市⿎⼭區蓬萊⼆路1號)洽領。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臺幣500元;每份回信郵資:新臺幣100元。⾯購:請在規定期限內平⽇每天下午5點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秘書處管理科(⾼雄市⿎⼭區臨海⼆路62號)繳納。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2/08/14 14:00 |
| 開標時間 | 112/08/14 15:00 |
| 開標地點 |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1樓開標室(⾼雄市⿎⼭區蓬萊⼆路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410,000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應於截⽌投標時間前寄達⾼雄郵政9之5號信箱或持送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投標箱(⾼雄市⿎⼭區蓬萊⼆路1號),逾時無效。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20⽇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綜合營造業。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第⼀次招標文件作廢,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為第⼆次開標,開標時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
| 開標⽅式 | 本採購採分段開標,資格(證件)、價格(標單)⼀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就各段標(證件、標單)之標封分別封裝,⼀併裝入外標封並密封。 |
| 投摽文件 | (⼀)證件封內裝: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切結書1(詳投標須知)。 3.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4.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5.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影本 6.承攬⼯程⼿冊影本(第1⾴⾄第12⾴,其中若含空⽩表格⾴仍需影印)。 7.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依營造業法相關規定加入公會) 8.押標⾦ (⼆)標單封內裝:⼯程採購標單、詳細價⽬表、單價分析表。 |
| 圖說不明查詢單位 |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修繕科,電話07-5622248。 |
| 招標文件查詢單位 |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電話07-5622185。 |
| 文件圖說購領期限 | ⾃公告⽇起,⾄截⽌投標⽇⽌。 〔招標文件購領⽅式〕: (⼀)郵購:請在規定期限內(郵戳為憑)將招標文件費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雄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之⾏庫或中華郵政公司匯票,書明標案名稱,附⼤型回件信封(請書妥收件⼈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備⾜回信郵資,請勿黏貼)⽤限時掛號郵寄⾼雄市⿎⼭區蓬萊⼆路1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 (⼆)⾯購:請在規定期限每天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秘書處管理科(⾼雄市⿎⼭區臨海2路62號)繳款後憑發票⾄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雄市⿎⼭區蓬萊⼆路1號)洽領。 (三)電⼦領標:「政府電⼦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s://web.pcc.gov.tw)。 |
| 決標原則 | 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
| 注意事項 | (⼀)投標廠商以銀⾏出具之「押標⾦連帶保證書」繳納押標⾦時,該保證書第6點已載明:「本保證書由本⾏負責⼈或代表⼈簽署,加蓋本⾏印信或經理職章後⽣效。」,應請該⾏負責⼈或代表⼈簽署,並加蓋該⾏印信或經理職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統⼀發票者,應⼀併檢附申領統⼀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期或前⼀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營造業承攬⼯程⼿冊影本,應從第1⾴影印⾄第12⾴(其中若含空⽩表格⾴仍均需影印),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四)既有屋面及牆面金屬鋼板拆(切)除並刮除夾層後,清鋼板視為廢鐵料處理,其餘料件則視為營建廢棄物,由施工廠商自行運棄,廢鐵料折價價值費以單價6,000元/T(未稅,該單價不隨標價調整),預估數量15.2T,售予施工廠商回收處理,其拆離、堆置、過磅、監磅及運輸等費用均折算於單價內,不另計價。(詳施工說明書) (五)廢鐵料先行堆置於工區內,遠離工區前,須為TAF認證體系之試驗室人員清點後,方可運離,除經工程司同意外,廠商應會同TAF認證之試驗室人員,一次全數運送至經第三方公正單位校正過之地磅站(效期內度量衡器檢定合格證書)過磅,並依成果報告書之數量,計算廢鐵料折價價值費,開立票據繳納至本分公司,始得辦理工程款給付作業。(詳施工說明書) |
| 其他 | (⼀)招標文件及圖說陳列於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供廠商閱覽,餘詳投標須知,附件及補充說明,採電⼦領標者並請詳閱「電⼦領標注意事項」之電⼦檔。 (⼆)開標當⽇因故停⽌上班,開標時間,截⽌投標時間,以其次⼀辦公⽇之同⼀開標時間、截⽌投標時間代之。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2/08/14 14: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