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契約價金用罄而履約期限尚未到期時,機關得擴充至預算金額並以原契約條件辦理,保險亦同。
2.本契約期滿前3個月,廠商得以書面方式提出擴充申請,經機關同意後,以原契約價金及條件續約1年,履約 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本公司4樓維護管理處工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招標文件每份新臺幣$630元
開標地點
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本分公司1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本公司1樓投標箱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本案為開口契約,履約期限未屆滿前,總合檢修估列金額已達該部份契約總額時,視同完成履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營業項目具甲等電器承裝業(E601010)、甲級自來水管承裝業(E501011)及消防安全設備安裝業(E603040)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電匠或室內配線丙級以上證照資格證明。
(2)自來水管配管丙級以上證照資格證明。
(3)消防安全設備相關丙級以上證明(消防相關證照至少1項)。
其他:附加說明
1.截、開標日若因故遇臺中市宣布不上班,則延至下一上班日舉行。
2.郵購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將文件工本費新臺幣$630元整,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金融機構本票或郵局匯票,信封註明案號標的名稱,以限時掛號於截標前寄達(郵戳為憑)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採購科函索(並需附大型回件信封貼足新臺幣$75元郵資,並書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請自行估計例假日及郵遞所需時間。
其他:工作不明查詢單位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機電修繕科,電話04-26642651先生。
其他:招標文件查詢單位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電話04-26642621陳小姐。
*****第1次更正公告*****
1.修正審標紀錄表「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項之規定,修正為「營業項目具甲等電器承裝業(E601010)、甲級自來水管承裝業(E501011)及消防安全設備安裝業(E603040)之合法登記設立之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並增加「當年度公會會員證等證件影本」之審查項目。
2.修正採購契約範本附記條款特別聲明「使用資通訊產品禁制事項同意書/切結書」之案名案號。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航業調查處臺中站-(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臨港路4段390號、電話:04-2656055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