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5.86.2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洪先生(規格:紀先生 分機:2328) |
| 聯絡電話 | (04)26642313 |
| 機關地址 |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 |
| 傳真號碼 | (04)265773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8/01/11 |
| 原公告日 | 108/01/0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5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紙本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630元,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1樓秘書處事務科繳款後,憑發票至4樓工程處工務科洽領。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8/01/17 09:30 |
| 開標時間 | 108/01/17 10:00 |
| 開標地點 |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1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14萬8仟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4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8年3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營業項目登記為管道工程業機電工程業(E6)或電信工程業(E7)或電腦設備安裝業之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截、開標日若因故遇台中市宣布不上班,則延至下一上班日舉行。 2.郵購招標文件: 自公告日起,將文件工本費新台幣630元整,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金融機構本票或郵局匯票,信封註明案號標的名稱,以限時掛號於截標前寄達(郵戳為憑)43501台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採購科函索(並需附大型回件信封貼足新台幣$75元郵資,並書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請自行估計例假日及郵遞所需時間。 3.投標須知第64條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3.1. 基本資格:營業項目登記為管道工程業機電工程業(E6)或電信工程業(E7)或電腦設備安裝業之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 3.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切結書1(附件1)。 (5)投標標的型錄及規格審查表(詳招標規範)。 (6)退還押標金申請單(附件2)。(以上投入標封) (7)授權書(附件3)。(可當場出示) 4.招標文件如有問題請洽:04-26642331 洪先生,規格請洽04-26642328 紀先生。 5.招標規範修改以下: 伍- 一 -(六)-4-(2)-⑥ 全功能紅外線網路攝影機組(含外罩、支架)原為((Ul 及 CNS...)) 更改為 ((Ul或CNS...))。 6.108.01.10 更正下列: 1).招標規範柒-4-②(原本)需具備光學最少30倍以上、數位12倍以上,最高可達360倍。 (更正後)需具備光學最少20倍以上、數位12倍以上,最高可達360倍。 2)審標紀錄表 壹-4-②(原本)需具備光學最少30倍以上、數位12倍以上,最高可達360倍。 |(更正後)需具備光學最少20倍以上、數位12倍以上,最高可達360倍。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1/17 09: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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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