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2P170101 已決標公告

臺中港18及19號碼頭旅客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金怡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7,700,000
原始預算
$ 79,300,258
底價金額
$ 77,960,000
決標折數
99.6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機關代碼 3.15.86.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5 - 吊車,操作處理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4)26642438
機關代碼 3.15.86.2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機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4)26642438
傳真號碼 (04)26583716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8/15
原公告日 106/08/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本分公司1樓採購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21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8/21 09:30
開標時間 106/08/21 10:00
開標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本分公司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參佰伍拾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10段2號1樓採購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條款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合法登記設立之公司行號或廠商,須提供「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若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並應依公司法相關規定辦理登記或備案並提出申請登記或備案文件。)。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若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3.提供與履約能力有關之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須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旅客橋或空橋能力之證明。曾於截止投標日前,具有證明文件者。 (2)前述證明須具有國內或國外之完成或曾供應之契約證明(至少須含契約封面頁、可證明之工作內容頁、雙方用印頁等)、完工驗收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此證明文件如屬外國業主或業主代表出具,均須經當地公證或認證,上述證明文件應附經我國駐外單位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截、開標日若因故遇台中市宣布不上班,則延至下一上班日舉行。 2.郵購招標文件: 自公告日起,將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10元整,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金融機構本票或郵局匯票,信封註明案號標的名稱,以限時掛號於截標前寄達(郵戳為憑)43501台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10段2號秘書處採購科函索(並需附大型回件信封貼足新台幣$75元郵資,並書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請自行估計例假日及郵遞所需時間。 3.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電洽04-26642563林先生。 4.106年8月15日更正公告內容如下: 本案下列三項圖說因誤置未含技師簽證圖,現更正為含技師簽證圖 1.採購規範/A01-02附件二 旅客橋示意圖說.pdf 2.採購規範/A01-03附件三 碼頭基礎及防颱設施圖.pdf 3.採購規範/附件四 旅客橋用電引接圖.pdf 補上相關文件檔名如下 1.採購規範/A01-02附件二 旅客橋示意圖說-更正0815.pdf 2.採購規範/A01-03附件三 碼頭基礎及防颱設施圖-更正0815.pdf 3.採購規範/附件四 旅客橋用電引接圖-更正0815.pdf 另因補正上列圖檔,本案開標日延至106年8月21日上午9時30分截止投標,當日上午10時0分開標,原招標文件內有關日期部分請自行更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21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6.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4)26642438
機關代碼
3.15.86.2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機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4)26642438
傳真號碼
(04)26583716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8/15
原公告日
106/08/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本分公司1樓採購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21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8/21 09:30
開標時間
106/08/21 10:00
開標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本分公司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參佰伍拾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10段2號1樓採購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條款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合法登記設立之公司行號或廠商,須提供「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若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並應依公司法相關規定辦理登記或備案並提出申請登記或備案文件。)。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若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3.提供與履約能力有關之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須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旅客橋或空橋能力之證明。曾於截止投標日前,具有證明文件者。 (2)前述證明須具有國內或國外之完成或曾供應之契約證明(至少須含契約封面頁、可證明之工作內容頁、雙方用印頁等)、完工驗收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此證明文件如屬外國業主或業主代表出具,均須經當地公證或認證,上述證明文件應附經我國駐外單位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截、開標日若因故遇台中市宣布不上班,則延至下一上班日舉行。 2.郵購招標文件: 自公告日起,將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10元整,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金融機構本票或郵局匯票,信封註明案號標的名稱,以限時掛號於截標前寄達(郵戳為憑)43501台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10段2號秘書處採購科函索(並需附大型回件信封貼足新台幣$75元郵資,並書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請自行估計例假日及郵遞所需時間。 3.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電洽04-26642563林先生。 4.106年8月15日更正公告內容如下: 本案下列三項圖說因誤置未含技師簽證圖,現更正為含技師簽證圖 1.採購規範/A01-02附件二 旅客橋示意圖說.pdf 2.採購規範/A01-03附件三 碼頭基礎及防颱設施圖.pdf 3.採購規範/附件四 旅客橋用電引接圖.pdf 補上相關文件檔名如下 1.採購規範/A01-02附件二 旅客橋示意圖說-更正0815.pdf 2.採購規範/A01-03附件三 碼頭基礎及防颱設施圖-更正0815.pdf 3.採購規範/附件四 旅客橋用電引接圖-更正0815.pdf 另因補正上列圖檔,本案開標日延至106年8月21日上午9時30分截止投標,當日上午10時0分開標,原招標文件內有關日期部分請自行更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2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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