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項目:契約範圍以外之補充調查或其他行政作業。
(2)期間:本案履約期間。
(3)金額:新台幣200萬元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5樓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3樓秘書處總收文室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至本案驗收結算止,且無待辦事項。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如屬國內廠商者應提送之資格文件項目如下列A或B之各項資料:
A.投標廠商如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2)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影本。
(3)計畫主持人之執業執照及公會會員證或有效之會員證件。
B.投標廠商如屬技師事務所者: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執業執照影本。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3)計畫主持人之執業執照及公會會員證或有效之會員證件。
2.投標廠商如屬國外廠商者應提送之資格文件項目如下列A或B之各項資料:
A.投標廠商如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
(1)公會會員證影本。
(2)計畫主持人之執業執照及公會會員證或有效之會員證件。
B.投標廠商如屬技師事務所者: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執業執照影本。
(2)公會會員證影本。
(3)計畫主持人之執業執照及公會會員證或有效之會員證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如有採購文件、程序等問題請洽採購承辦人:
承辦人:莊綉鈞
聯絡電話:02-24206337
其餘履約事項請洽邱詩婷承辦人。
●預定開標時間未派員到場之廠商,依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規格澄清及價格比減價之權利。
於111/7/29上網更正公告:
1修正電子招標文件清單的購案案號及購案名稱。
2.修正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
(1)刪除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第(5)目之規定。
(2)有關本案承保範圍,補充於第十條第二項第(一)款,並將第八條第十六項第(一)款、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3)目之簽約日修正一致為開工日。
3.更正「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外標封」的截止投標時間。(截止投標日延至8/8 17:00;開標日延至8/9 15:00。)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航業調查處-(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臨港路4段390號、電話:04-26560555)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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