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擴充之權利,預計增購之項目、數量為:廢棄物(主要為多氯聯苯超標污土)清除作業,擴充數量以場區屆時暫置待清之廢棄物(污土)數量為上限(估計約18,000公噸)。
(二)每次擴充之工期=60日(計畫書審查及相關前置作業)+擴充之廢棄物預計清除數量除以134(=4,025÷30),合計之天數。
(三)擴充之上限金額為新台幣1.1億元。
(四)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釋,本案後續擴充,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開標地點
20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5樓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3樓總收文室)
廠商資格摘要
○1.「甲等綜合營造業」或○2.「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或○3.「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機構」或○4.「乙級(含)以上廢棄物處理機構」詳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四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購案之主辦單位:本分公司臺北港營運處北工所,電話:02-2 6196212。
二、本分公司受理檢舉單位:政風處(基隆市中正路1號3樓, 電話:02-24206189)。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303號;基隆郵政98號信箱、電話:02-2463363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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