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5.86.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吳靜玫 |
| 聯絡電話 | (02)26196209 |
| 機關地址 |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 |
| 傳真號碼 | (02)2423613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6/01/03 |
| 原公告日 | 105/12/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01/11 09:00 |
| 開標時間 | 106/01/11 14:00 |
| 開標地點 |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5樓第一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秘書處總收文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至108.12.31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應徵機構資格: (一)本國廠商或適用政府採購協定(GPA),簽署該協定之外國廠商。(不採共同投標) (二)依採購法第17條第3項規定,外國廠商不得為本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告限制或禁止之特定國家或地區之廠商。 (三)廣徵對象:廣徵對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惟依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者不得參加投標。 1.本辦法第三條所列之技師事務所或技術顧問機構(以下均稱應徵顧問機構): (1)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且領有 A.公司登記證明書 B.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 (2)屬技師事務所者且領有 A.技師執業執照。 B.技師公會會員證。 2.登記之營業項目中含有「環境監測」或「環境影響評估」技術服務項目。 3.符合本廣徵說明書所附「投標廠商聲明書」相關規定之廠商。 續接至附加說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接續廠商資摘要 4.計畫主持人(繳驗服務於應徵顧問機構勞保卡影本)應為專任之相關科別(土木、水利或環境工程)執業技師。 5.參與本案之非專任人員,應填具協辦同意書。(格式如切結書3) 6.經營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經我國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並領得主管機關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加入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後始得營業,上述資格證明文件未於投標時檢附,該標單無效。 7.外國專業服務業者如技師等,欲於我國提供服務,仍須取得我國執照,及加入執業所在地之技師公會,始得執業,上述資格證明文件未於投標時檢附,該標單無效。 8.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必須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二、領標方式:(1)電子領標: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 三、採購案發包單位係基隆港務分公司秘書處採購科。地址:基隆市中正路1號,電話:24206228。 四、應徵廠商如有不明瞭之處,可洽經辦單位基隆港務分公司工程處北工所,吳靜玫(02-26196209)。 五、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六、其餘請詳廣徵文件。 105.12.30更正公告: 本案第一次招標公告內容更正如下: 1.「作業說明書」第參條第四項修正為:「本案監測作業期間上級主管機關之環評追蹤考核,承辦機構除負責提供報告、簡報等書面資料、提供FUJI XEROX DocuCentre- VI C4471多功能複合機...。」 2.「作業說明書」附表4「空氣品質」之監測內容第2點修正為:「粒狀污染物(TSP及PM10 、PM2.5)」。 3.刪除「作業說明書」附表4「工區空氣品質」之監測內容「細懸浮微粒(PM2.5)」。 4.刪除「作業說明書」附表5「污水廠」相關監測項目。 5.刪除「作業說明書」附圖5「污水廠」相關監測項目。 6.補充「數量計算表」。 7.更正項目新檔案名稱:(1051227 修正公告之作業說明書)。(1051227 數量計算表)。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303號;基隆郵政98號信箱、電話:02-2463363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1/11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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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