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採購法第22 條第1 項第7 款規定,就得標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保留本採購後續擴充之權利,上限金額為新臺幣921萬6,142元整(含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3F總收文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 須為電腦商業同業公會會員,投標時須提供該證明文件影本(財團法人得免提供)。
(二)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依(經商字第09802413890號函)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此項證明之用】: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之廠商,須提供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如為財團法人,須提供財團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三) 廠商之納稅證明: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不需納稅或可免稅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須提供財團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司函代之。
(四)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承攬或營業手冊、納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並需提出相關文件。
1. 廠商之國籍為中華民國之證明或其設立登記所依據之法律。
2. 廠商之代表人或持有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逾百分之十之股東之中華民國國籍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如有採購文件、程序等問題請洽採購承辦人: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楊琪慧⼩姐(02-24206162)。
2.本分公司受理檢舉單位:本分公司政風處電話:02-24206189,地址:基隆市中正路 1 號 3 樓。
3.開標現場進入減價或比減價程序時,若投標廠商未到場,本分公司將以電話通知,經電話撥號二次無法撥通或撥通二次無人接聽,或接通後無法於規定之30分鐘內抵達開標現場,本分公司將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減價或比減價之權利。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航業調查處-(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臨港路4段390號、電話:04-26560555)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