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5.8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羅小姐 |
| 聯絡電話 | (03)3063665 |
| 機關地址 |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
| 傳真號碼 | (03)306368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是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123,178,814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增購之項目及內容為本案全部內容,機關得視實際需求辦理後續擴充續約1年,擴充金額以新臺幣3,000萬元為上限,用罄則續約期間提前屆至,並按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再召開議價會議。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5/09/01 |
| 原公告日 | 115/08/2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5/09/21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9/22 10:00 |
| 開標地點 | 第二航廈B064-4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為確保廠商得標後積極履行契約,爰收取履約保證金。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第二航廈南側擴建四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6年1月1日至118年12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公司自訂範本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類別證明文件: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公司登記證或營業登記證明文件;或(2)技師事務所:電機工程技師執業證照或開業證明。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如會員證: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頠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或(2)技師事務所:技師公會會員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電機工程技師證書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信用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得以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申請下載票據信用資料投標,惟仍以招標機關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查詢結果為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
| 附加說明 | 【更正公告0901】 1.依據本公司工程處115年8月31日第1150011093號奉准簽文辦理。 2.本次修正06-工作規範,詳「000調整前後修正對照表(0901更正公告)」。 3.本次更正公告截標日期、開標日期及開標地點不變。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現場勘查、招標規範問題請洽工程處承辦人王先生,電話03-3063251。 ★請檢附當次招標公告所下載之電子領標憑據作為基本資格文件。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應提出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相當於驗收合格之文件,前述文件載明標的名稱、履約期間及金額:自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曾經承辦國際機場技術服務契約(總顧問、專案管理、維護契約管理、規劃、設計或監造),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4,00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8,000萬元,並應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相當於驗收合格之文件,前述文件應載明標的名稱、履約期間及承攬金額。 ★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本機關及上級機關受理廠商檢舉單位聯絡方式】 1.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地址: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電話:(03)3065712;傳真:(03)3065788。 2.交通部政風處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543;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9/2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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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