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5.85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73 - 耐火產品及結構性非耐火黏土產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吳東典先生 |
| 聯絡電話 | (03)3063611 |
| 機關地址 |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
| 傳真號碼 | (03)306368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是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機關於尚未屆滿履約期限前,得洽請廠商同意,以雙方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與單價金額辦理增購,免召開議價會議;如非依原契約條件與單價金額辦理增購,則以議價方式辦理,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1,449,200元,後續擴充期間為1年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5/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6/09 10:00 |
| 開標時間 | 115/06/09 11:00 |
| 開標地點 | 桃園機場第二航廈南側地下2樓B064-4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50萬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總務處收發室,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 9號(第二航廈擴建4樓行政辦公室),以收發室收件戳記時間為憑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欄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公司自訂範本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營業項目類別證明:室內裝修業(E801060)、室內裝潢業(E801010)、建材批發業(F111090)或建材零售業(F211010)之一。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信用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得以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申請下載票據信用資料投標,惟仍以招標機關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查詢結果為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
| 附加說明 | 【履約期限】: 1.自決標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或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2.如逾履約期限,通知項目仍未交貨完畢,廠商應依下述期限完成交貨。 3.廠商應依標單總表(含附表)所列項目,按機關需求數量,於收到機關書面通知後,依下列期限完成交貨: (1)岩棉(礦纖)天花板、除泥地墊、地毯金屬收邊條及地毯專用膠材料:14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2)花崗岩地坪材料:21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3)圈毛方塊地毯:45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4.本案為開口式契約,標單總表(含附表)所列之項目數量均為預估數量,依實際書面通知之項目及數量計價;如契約期限屆滿,實際交貨金額未達契約金額上限,得標廠商不得請求機關通知交貨至契約金額上限,亦不得因此而請求相關賠償。 【業務內容連絡人】:維護處-承辦人張小姐-TEL:(03)3062283。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 1.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地址: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電話:(03)3065712;傳真:(03)3065788。 2.交通部政風處: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543。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6/09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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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