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2-00016 已決標公告 查核金額

桃園國際機場污水處理及焚化爐相關設施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 預算金額: NT$ 1663萬
⚖️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2/04/01 10:00 | 開標:2022/04/01 11: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履約擔保
須提繳履約保證金
得標簽約時繳交 (通常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顧問/建築師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2022/03/04 流標(原因: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1 次
【投標先機研判】 前次係因投標家數不足而流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若本案本次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依法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僅一家投標即可開標,競爭阻力顯著降低!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22/03/04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利德邁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500,000
原始預算
$ 16,630,000
底價金額
$ 16,500,000
底價標比
100.0 %
預算折數: 99.2%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東典先生
聯絡電話 (03)2733611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傳真號碼 (03)273368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16,63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0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1/04/01 10:00
開標時間 111/04/01 11:00
開標地點 桃園機場第二航廈北側地下2樓B008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積極履行契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總務處收發室,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 9號(第二航廈擴建4樓行政辦公室),以收發室收件戳記時間為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自訂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公司登記證或設立登記證明文件(營業範圍應包含電機工程或環境工程)。 (2)專業技師事務所:電機或環工技師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明書(營業範圍應包含電機工程或環境工程)。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該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或技師公會會員證等相關證明。 5.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電機或環工技師證書;受雇人或從業人員需併同檢附受雇或從業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05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2.基本設計階段:廠商應於決標日起60日曆天內正式行文向機關提出基本設計成果報告。機關收件後得擇期召開基本設計成果審查會議,廠商應配合簡報時機關意見修正,修正必要時須於機關規定期限內再次簡報(詳工作邀標書)。 3.細部設計階段:廠商應於基本設計成果核定日起45日曆天內提送細部設計成果。機關收件後得擇期召開細部設計成果審查會議,廠商應配合簡報時機關意見修正,必要時須於機關規定期限內再次簡報(詳工作邀標書)。細部設計經機關核定日起15日曆天內提送定稿文件(含光碟)一份,並協助機關辦理後續工程招標事宜。 4.餘詳契約第七條。 【業務內容連絡人】:維護處承辦人-李先生-TEL:(03)2732279。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地址: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電話:(03)2735712;傳真:(03)273578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01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東典先生
聯絡電話
(03)2733611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傳真號碼
(03)2733688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16,63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0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1/04/01 10:00
開標時間
111/04/01 11:00
開標地點
桃園機場第二航廈北側地下2樓B008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積極履行契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總務處收發室,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 9號(第二航廈擴建4樓行政辦公室),以收發室收件戳記時間為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自訂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公司登記證或設立登記證明文件(營業範圍應包含電機工程或環境工程)。 (2)專業技師事務所:電機或環工技師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明書(營業範圍應包含電機工程或環境工程)。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該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或技師公會會員證等相關證明。 5.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電機或環工技師證書;受雇人或從業人員需併同檢附受雇或從業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05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2.基本設計階段:廠商應於決標日起60日曆天內正式行文向機關提出基本設計成果報告。機關收件後得擇期召開基本設計成果審查會議,廠商應配合簡報時機關意見修正,修正必要時須於機關規定期限內再次簡報(詳工作邀標書)。 3.細部設計階段:廠商應於基本設計成果核定日起45日曆天內提送細部設計成果。機關收件後得擇期召開細部設計成果審查會議,廠商應配合簡報時機關意見修正,必要時須於機關規定期限內再次簡報(詳工作邀標書)。細部設計經機關核定日起15日曆天內提送定稿文件(含光碟)一份,並協助機關辦理後續工程招標事宜。 4.餘詳契約第七條。 【業務內容連絡人】:維護處承辦人-李先生-TEL:(03)2732279。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地址: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電話:(03)2735712;傳真:(03)273578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0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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