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2-00132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機場捷運A3站預辦登機行李運送勞務採購案

💰 預算金額: NT$ 未公開
⚖️ 決標方式: 招標公告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開標:2019/11/19 09:3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200萬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特殊門檻
⚠️ 訂有特定資格門檻
⚠️ 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設備。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無法決標(原因:未公開具體原因)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1 次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無法決標 0 家 未公開具體原因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宅配通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4,601,679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41,000,000
底價標比
84.3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5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吳東典先生
聯絡電話 (03)2733611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傳真號碼 (03)273368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視廠商履約狀況決定續約與否,於原契約條件(含原載具設備沿用)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其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7,863,650元整,擴充期限為110年6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1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8/11/18 17:00
開標時間 108/11/19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機場第二航廈北側擴建4樓4115B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萬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總務處收發室,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第二航廈擴建4樓行政辦公室),以收發室收件戳記時間為憑,或寄:臺灣桃園國際機場郵局第11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108年12月1日至110年5月31日內履行採購標的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自訂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營業項目類別證明文件:汽車貨運業(營業代碼G101061)、汽車路線貨運業(G101071)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4.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汽車貨運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6.廠商信用之證明。 二、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設備者: 廠商須出具其備有以下設備之證明,其尚無自有者,得以 租賃、租賃承諾證明或採購中或得標後承諾採購證明代之: (1)貨車:至少備有5輛,車齡5年以下,重量限6噸以上,總限高2.7公尺以下,車輛淨重可載重900公斤以上;後門附油壓升降設備,密閉式貨車廂,至少可裝載40件以上之行李。 (2)封閉式活動載具:至少備有15車,寬度不超過80公分,高度不超過210公分,且須能順利進出A3站行李作業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設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5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吳東典先生
聯絡電話
(03)2733611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傳真號碼
(03)2733688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視廠商履約狀況決定續約與否,於原契約條件(含原載具設備沿用)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其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7,863,650元整,擴充期限為110年6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1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8/11/18 17:00
開標時間
108/11/19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機場第二航廈北側擴建4樓4115B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萬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總務處收發室,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第二航廈擴建4樓行政辦公室),以收發室收件戳記時間為憑,或寄:臺灣桃園國際機場郵局第11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108年12月1日至110年5月31日內履行採購標的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自訂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營業項目類別證明文件:汽車貨運業(營業代碼G101061)、汽車路線貨運業(G101071)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4.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汽車貨運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6.廠商信用之證明。 二、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設備者: 廠商須出具其備有以下設備之證明,其尚無自有者,得以 租賃、租賃承諾證明或採購中或得標後承諾採購證明代之: (1)貨車:至少備有5輛,車齡5年以下,重量限6噸以上,總限高2.7公尺以下,車輛淨重可載重900公斤以上;後門附油壓升降設備,密閉式貨車廂,至少可裝載40件以上之行李。 (2)封閉式活動載具:至少備有15車,寬度不超過80公分,高度不超過210公分,且須能順利進出A3站行李作業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設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18 17:00
EZBid 採購情報 贊助合作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524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1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ZBid 採購情報 贊助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