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00020 已截止 巨額採購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旅客運輸系統工程

💰 預算金額: NT$ 47.21億
⚖️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108/07/23 截止日:108/09/11
⏰ 已截止投標(等待決標或開標結果) 已截止投標
本案投標收件已結束,開標與決標結果將於主管機關公報即時同步 | 截標:2019/09/11 10:00 | 開標:2019/09/11 14: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5,000萬元整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特殊門檻
⚠️ 訂有特定資格門檻
⚠️ 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2019/08/26 無法決標(原因: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各款不予開標決標)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2 次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19/08/26 無法決標 0 家 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各款不予開標決標 檢視
2019/06/20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4,721,111,930
巨額採購

押標金
$ 50,0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8/09/1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嚴小姐
聯絡電話 (03)2735018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傳真號碼 (03)273508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4,721,111,93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2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 系統全線尖峰班距4分鐘服務,線上將以5列車營運,每節車廂將提供1,050人次/時/單方向之運能,出/入境及轉機合計2,100人次/時/單方向之運能。 2. 搭乘旅客運輸系統由第三航廈至第一航廈約5分鐘,減少步行時間22分鐘以上。 3. 工程建置完畢正式營運時,系統妥善率達99%以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8/09/11 10:00
開標時間 108/09/11 14: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B064-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總務處收發室,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第二航廈南側擴建四樓(三樓出境大廳24號櫃台旁電梯上四樓),或寄:臺灣桃園國際機場郵局11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算1,605日曆天工程實質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自訂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允許共同投標,以國際旅客運輸系統廠商為工程承攬簽約對象,投標廠商應在投標前自行覓妥一家甲級營造業為分包廠商,辦理土建配合工程(該分包廠商不得重複參與本工程之其它投標組合)或與一家甲級營造業為共同投標廠商,本工程須以國際旅客運輸系統廠商為代表廠商。 廠商資格摘要如下: 一、基本資格: (一)國際旅客運輸系統投標廠商: 1.應檢附該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公司等證明文件。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3.廠商之信用證明。 (二) 土建工程共同投標廠商或投標廠商之土建工程分包廠商:投標廠商須檢附與營造業廠商共同投標或分包合作之協議書正本,並與土建工程共同投標或分包廠商雙方經中華民國法院公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或分包(合作)協議書(中英文雙語)以供審查核可。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營業項目類別證明文件。 3.具有土建工程興建能力之證明。 4.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 5.廠商之信用證明。 二、特定資格: (一)國際旅客運輸系統投標廠商: 1.須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2.具有相當財力者。 (二)土建工程共同投標廠商或投標廠商之土建工程分包廠商: 1.須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2.廠商之財務狀況證明。 詳細內容請詳投標須知第64點、第66點及第68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本案雖為第2次招標,惟擴大開放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廠商(大陸地區廠商除外)參與投標,屬重大改變,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本次視同第1次招標,開標須有3家以上(含)合格廠商方才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11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5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嚴小姐
聯絡電話
(03)2735018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傳真號碼
(03)2735088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4,721,111,93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2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 系統全線尖峰班距4分鐘服務,線上將以5列車營運,每節車廂將提供1,050人次/時/單方向之運能,出/入境及轉機合計2,100人次/時/單方向之運能。 2. 搭乘旅客運輸系統由第三航廈至第一航廈約5分鐘,減少步行時間22分鐘以上。 3. 工程建置完畢正式營運時,系統妥善率達99%以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8/09/11 10:00
開標時間
108/09/11 14: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B064-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總務處收發室,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第二航廈南側擴建四樓(三樓出境大廳24號櫃台旁電梯上四樓),或寄:臺灣桃園國際機場郵局11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算1,605日曆天工程實質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自訂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允許共同投標,以國際旅客運輸系統廠商為工程承攬簽約對象,投標廠商應在投標前自行覓妥一家甲級營造業為分包廠商,辦理土建配合工程(該分包廠商不得重複參與本工程之其它投標組合)或與一家甲級營造業為共同投標廠商,本工程須以國際旅客運輸系統廠商為代表廠商。 廠商資格摘要如下: 一、基本資格: (一)國際旅客運輸系統投標廠商: 1.應檢附該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公司等證明文件。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3.廠商之信用證明。 (二) 土建工程共同投標廠商或投標廠商之土建工程分包廠商:投標廠商須檢附與營造業廠商共同投標或分包合作之協議書正本,並與土建工程共同投標或分包廠商雙方經中華民國法院公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或分包(合作)協議書(中英文雙語)以供審查核可。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營業項目類別證明文件。 3.具有土建工程興建能力之證明。 4.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 5.廠商之信用證明。 二、特定資格: (一)國際旅客運輸系統投標廠商: 1.須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2.具有相當財力者。 (二)土建工程共同投標廠商或投標廠商之土建工程分包廠商: 1.須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2.廠商之財務狀況證明。 詳細內容請詳投標須知第64點、第66點及第68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本案雖為第2次招標,惟擴大開放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廠商(大陸地區廠商除外)參與投標,屬重大改變,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本次視同第1次招標,開標須有3家以上(含)合格廠商方才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1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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