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2-00029 已決標公告

桃園國際機場續辦機場碳認證委託專業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有新科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500,000
原始預算
$ 9,800,000
底價金額
$ 9,5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知穎
聯絡電話 (03)2735016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採購中心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聯絡人 李知穎
聯絡電話 (03)2735016
傳真號碼 (03)273508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8/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8/30 10:00
開標時間 105/08/30 15:00
開標地點 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B064-4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0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09/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國際機場總務室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8年08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合法登記設立之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團體或公私立大專院校,依法納稅,並具備合 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 2.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 3.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4.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 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 得免繳驗登記或設立及納稅證明文件,惟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以供查驗: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如會員證(投標廠商為外國 廠商者得免附具)。 *詳見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8/30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知穎
聯絡電話
(03)2735016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採購中心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聯絡人
李知穎
聯絡電話
(03)2735016
傳真號碼
(03)2735088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8/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8/30 10:00
開標時間
105/08/30 15:00
開標地點
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B064-4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0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09/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國際機場總務室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8年08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合法登記設立之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團體或公私立大專院校,依法納稅,並具備合 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 2.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 3.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4.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 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 得免繳驗登記或設立及納稅證明文件,惟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以供查驗: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如會員證(投標廠商為外國 廠商者得免附具)。 *詳見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8/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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