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05年12月(含)前本採購案之擴充項目R型火警受信總機、R型火警受信網路總機、電源供應模組、總機網路通訊介面卡、消防員電話系統、廁所用火警警示燈、火警警示燈、火警警鈴、與火警系統整合之軟體或硬體、無線網路分享器、端點網路交換器、定址式光電偵煙探測器、定址式補償探測器、定址式定溫探測器、定址式火警發信機、定址式煙熱複合火警探測器、監視型中繼器、帶電監視型中繼器、控制型中繼器其擴充金額與本案決標金額合計不逾本採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第二航廈地下二樓B064-4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本公司收發室」(第二航廈地下2樓美食街旁),或(2)桃園郵局第35-110號信箱。(以收發室或郵局戳記為憑,請自行估算郵寄或親送時間)。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營業項目須具有下列其中一項
者,方可參與投標:
電器安裝業 E601020
電器承裝業 E601010
電器批發業 F113020
電腦設備安裝業 E60501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E603050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E603040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 IF01010
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 F117010
(二)餘詳本案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連絡資訊:
業務事項連絡人: 營運安全處 萬先生 TEL:(03)2733303
採購程序連絡人: 採購中心 黃先生 TEL:(03)273501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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