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5.83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許培毅 |
| 聯絡電話 | (02)23921310#2718 |
| 機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
| 傳真號碼 | (02)2396912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是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4/12/12 |
| 原公告日 | 114/12/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 A114012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一) 臺北郵件處理中心大樓、外部停車廣場等辦理內部整體規劃與修繕計畫,進行結構補強與設備拆除等評估、整新及汰換作業,供後續單位遷入使用。 (二) 賡續招標機關服務與擴增營業空間,並提供員工完善優質之工作環境、設施及設備。 (三) 透過專案管理在本案執行過程中所遇相關課題,提出因應對策與改善方法,以協助執行專案管理(含監造)工作,最終目標為協助完成臺北郵件處理中心整修工程,並以主辦招標機關權益為依歸。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元 |
| 總計 | 31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4/12/18 17:00 |
| 開標時間 | 114/12/19 10:00 |
| 開標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05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3,000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01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48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均須檢附,建築師事務所及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免附)。 相關登記證書、登記執照或營業許可證影本(含營造業、電器承裝業、自來水管承裝業及冷凍空調工程業)。 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有效限期內之公會會員證影本。(為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廠商納稅之證明。(為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廠商信用之證明。(為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承攬工程手冊影本(僅營造業須檢附,營造業以外投標廠商免附)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其他: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 本案依採購案件特性及實際需要,僅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訂定基本資格。 |
| 其他:附加說明 | 投標前廠商現勘注意事項: 1.本案現勘時間訂於114年11月20日及21日下午14時00分,於臺北郵件處理中心(臺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246號)保全警衛室集合。 2.廠商若有意參加者,應於114年11月17日下午17時00分前以電話聯繫現勘事宜;俾利統計人數及安排領勘,聯絡人: 許先生 (02)29946995; 李小姐 (02)29946993。 3.每家廠商參與現勘之人員以3人為限。主辦機關領勘時,廠商應配合安排之現勘時間至指定地點等候。 4.主辦機關僅負責領勘、並以中文說明基地環境、建物設施位置及提供必要之協助,餘由廠商自理。 -- 114.12.8公告內容調整如下: 1.投標須知開標日期、截標日期配合招標公告調整。 2.抽換投標須知電子檔。 -- 114.12.12更正公告內容如下: 1.更正評選須知,更正內容詳更正對照表。 2.更正投標須知第二十、二十一(新增釋疑期限),第二十七開標時間調整為114年12月19日10時00分,第八十一截標時間調整為114年12月18日17時00分前。 3.抽換評選須知及投標須知電子檔,新增更正對照表電子檔。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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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