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5.83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4 - 商用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張數梅 |
| 聯絡電話 | (02)23921310#2710 |
| 機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
| 傳真號碼 | (02)2396912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117,691,464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是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12/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元 |
| 總計 | 31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01/03 11:00 |
| 開標時間 | 109/01/03 14:30 |
| 開標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樓706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500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樓701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7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巨額工程採購之決標原則是否已於招標前提報機關成立之採購審查小組審查 | 是 |
| 採最低標之理由 | 依採購審查小組決議採評分及格最低標辦理.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 基本資格: 1. 甲等綜合營造業(代碼:E101011)。 2. 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代碼:E601010) 3. 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代碼:E501011) 4. 甲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代碼:E602011) 5. 同時具備以上四種基本資格之廠商得單獨投標;採以上四種廠商異業共同投標承攬者,應提出共同投標協議書,並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 (二)特定資格: (一) 工程實績: 1. 甲等綜合營造業: 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以驗收日期為準),完成單一承攬建築工程或共同承攬所分擔建築工程部分契約金額達2億8,800萬元,或累計承攬建築工程契約之金額達新臺幣7億2,000萬元。 2. 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以驗收日期為準),完成單次分離建築工程之電器承裝工程或共同承攬所分擔電器承裝工程契約部分之高壓變壓器容量達800KVA,或累計電器承裝工程之高壓變壓器容量達2,000KVA。 3. 甲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 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完成單次分離建築工程之空調承裝工程或共同承攬所分擔空調承裝工程部分契約之冷凍空調噸數達224噸,或累計承攬空調承裝工程噸數達560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
| 附加說明 | 1.水電空調設備工程(電力系統工程、空調設備工程、給排水系統工程、消防系統工程、弱電系統工程、中央監控系統整合工程、污水機電工程等)預算金額約為2億7,500萬元。 2.本案建築規模地上12層,地下4層。 3.本案工程相關問題請洽:資產營運處專案管理科/ 電話:(02)23921310#2784 蔡小姐。 108.11.28更正公告如下: 一、 標單修正: (1).估價單部分材料備註補充說明得用同等品字樣。 (2).數量修正: 1. 自動撒水頭1/2"(第一種感度優美型高溫型):標單數量為0,刪除此項目。 2. 電動風門之(1)140x45cm:標單數量為0,刪除此項目。 3. 控制盤(1)15kw:補充數量-2套 二、 圖說修正:機電圖說E1-05 AUX、MVCB、VCB1、VCB配電盤尺寸修正為1000X2530X1910(調整成與估價單相同尺寸)。 三、 投標須知修正:第16點及第55點。 四、 抽換標價清單、圖說(機電)及投標須知電子檔。 108.12.11更正公告內容如下: 一、 契約修正: (一) 修正契約第14條有關預付款還款保證解除之規定。 (二) 契約第15條,增列工程竣工驗收結案前應辦事項說明。 二、 標單修正: (一) 標單項次編號重整,以增可讀性。 (二) 修正標單項目名稱:弱電工程2資訊系統工程項次(17),原名稱為NCC光纖審驗費用(技師簽證、審驗規費)修正為NCC光纖竣工報告檢測費用。 三、 圖說修正: (一) 補充面積計算表。 (二) 刪除圖A1-1A施工說明第7點規定。 (三) S3-01、S3-02修正C14、C19柱配筋尺寸。 四、 抽換契約、標價清單、圖說(建築)電子檔,並增加補充說明電子檔。 108.12.17流標,108.12.19第2次公開招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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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