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3-122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橫式標準信封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2/06/28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3/06/27 17:00 | 開標:2023/06/28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23萬7,000元整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志泰餘紙袋展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404,000
原始預算
$ 4,741,800
底價金額
$ 4,404,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盈君
聯絡電話 (02)23214311#2308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傳真號碼 (02)2396929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公司因業務需要得於決標次日起2年內,經雙方同意,依原契約規範條件及單價增購本案標的物1,200萬個,或重新辦理議價後續約(1,200萬個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1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409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1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請先至本公司出納科(106403臺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216號912室)繳交現金或至郵局劃撥 (戶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4200-1號),取據後至本公司招標文件領取地點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2/06/27 17:00
開標時間 112/06/28 10:00
開標地點 106409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樓305室(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3萬7,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409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1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另訂有財物採購契約範本,其要項及內容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擬訂。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公司提供之格式填製,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第八項、第十一項及第十二項請依招標個案聲明事項及附註說明註記】。)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如為本公司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以本公司於開標前查詢結果為準,投標廠商免付相關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2天(工作天)內,將樣稿送本公司郵務處通路服務科校稿,並與本公司集郵處票券科聯繫條碼測試事宜,定稿及測試通過才可開印,再依交貨日期及數量交貨。 2.分3批交貨,分批付款;每批交貨,橫式標準信封400萬個(2,000箱),在總量不變之下,本公司得依業務需要調整每批交貨數量。 3.第1批112.07.31-400萬個 第2批112.09.28-400萬個 第3批112.11.30-400萬個 【注意事項】 1.在截止投標期限前請廠商隨時上網留意本案招標公告之變更、補充及釋疑公告。 2.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本公司通知再行提出。(透過政府電子採購網加值方案線上瀏覽招標文件之廠商,請務必確實領標並依規定檢附/提出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不同投標廠商參與投標,不得自同一電腦、資訊器材或同一網路位址(IP)電子領標或投標,如有自同一電腦、資訊器材或同一網址電子領標或投標情形,本公司得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各款之規定及行為事實,判斷認定是否有各該款情形後處理。 4.其餘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盈君
聯絡電話
(02)23214311#2308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傳真號碼
(02)2396929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公司因業務需要得於決標次日起2年內,經雙方同意,依原契約規範條件及單價增購本案標的物1,200萬個,或重新辦理議價後續約(1,200萬個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1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409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1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請先至本公司出納科(106403臺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216號912室)繳交現金或至郵局劃撥 (戶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4200-1號),取據後至本公司招標文件領取地點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2/06/27 17:00
開標時間
112/06/28 10:00
開標地點
106409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樓305室(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3萬7,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409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1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另訂有財物採購契約範本,其要項及內容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擬訂。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公司提供之格式填製,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第八項、第十一項及第十二項請依招標個案聲明事項及附註說明註記】。)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如為本公司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以本公司於開標前查詢結果為準,投標廠商免付相關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2天(工作天)內,將樣稿送本公司郵務處通路服務科校稿,並與本公司集郵處票券科聯繫條碼測試事宜,定稿及測試通過才可開印,再依交貨日期及數量交貨。 2.分3批交貨,分批付款;每批交貨,橫式標準信封400萬個(2,000箱),在總量不變之下,本公司得依業務需要調整每批交貨數量。 3.第1批112.07.31-400萬個 第2批112.09.28-400萬個 第3批112.11.30-400萬個 【注意事項】 1.在截止投標期限前請廠商隨時上網留意本案招標公告之變更、補充及釋疑公告。 2.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本公司通知再行提出。(透過政府電子採購網加值方案線上瀏覽招標文件之廠商,請務必確實領標並依規定檢附/提出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不同投標廠商參與投標,不得自同一電腦、資訊器材或同一網路位址(IP)電子領標或投標,如有自同一電腦、資訊器材或同一網址電子領標或投標情形,本公司得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各款之規定及行為事實,判斷認定是否有各該款情形後處理。 4.其餘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ZBid 採購情報 贊助合作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27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527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579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ZBid 採購情報 贊助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