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無法決標 | 0 家 | 未公開具體原因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 |
|---|---|
| 機關代碼 | 3.15.83.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林輝雄 |
| 聯絡電話 | (02)29882776#501 |
| 機關地址 |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 |
| 傳真號碼 | (02)2986505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契約期滿,在本局尚未完成接續本案之採購程序,得標廠商應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款於契約期滿後,繼續負責本契約所訂工作,最多以2個月為限。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11/1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200元(詳附加說明)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11/22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11/23 10:00 |
| 開標地點 |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3萬元整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提醒廠商審慎投標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提醒廠商勿隨意違約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是 |
| 項目 | 清潔服務 |
| 分類 | 辦公大樓清潔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郵政總公司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領取投標文件地點、時間及繳納投標文件費用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者請於截標日前逕自電子領標系統下載。 2.現場領標者請自即日起至111年11月22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01:30至05:00)前來本局勞安科不具名憑繳納投標文件費用之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投標文件(投標文件費用新臺幣200元整,請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三重郵局」,帳號:14044274)。繳納投標文件之費用,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二、遞送投標文件場所,地址及截止期限:各投標廠商應將投標標價清單繕寫清楚加蓋廠商名稱、廠址及負責人印章後,連同投標須知所列應附證件一倂裝入標封內,於111年11月22日下午17時0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本局(地址:241040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7號5樓勞安科)。 三、開標日及及地點:111年11月23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局5樓開標室。 四、履約期限: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五、履約保證金:新臺幣6萬元整。 六、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11/2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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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